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浏览量:12099   作者:  日期:2025/12/30

瑞政告〔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问题工作提示(三)的函》(水总便函〔2025〕230号)的要求,瑞丽市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通告如下:

一、依据《云南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方案》,瑞丽市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7373.72hm2,图斑485个,涉及瑞丽市勐卯街道、畹町镇、弄岛镇、勐秀乡、户育乡及瑞丽农场管委会。划定范围涉及林地面积17354.95hm2、草地面积16.82hm2、裸土地面积1.95hm2。

二、禁止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对原生植被进行保护利用,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瑞丽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定稿)

附件2:瑞丽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附件3:瑞丽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