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瑞丽市公共交通运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的意义
为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及军人等特殊群体能够共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成果,切实满足其日常出行需求,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及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扶残助残、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含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适用人群范围。
免费乘车人群包括:持有有效证件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第二部分是乘车凭证要求。
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老年优待证免费乘车;残疾人凭残疾证或残疾军人证免费乘车;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军士证、义务兵证、学员证免费乘车;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优待证免费乘车。
第三部分是适用公共交通范围。
瑞丽市行政区域内运行的4条市内公共汽车线路:2号线、3号线、4号线、6号线。
第四部分是证件的办理。
老年优待证。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年龄为准),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直接替代老年优待证使用,无需额外办理。
优待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申请人需根据身份类型携带对应证明材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残疾人证。申请人先到瑞丽市人民医院完成残疾等级鉴定,持鉴定结果、残疾人证申请表以及残疾评定表,向瑞丽市残联申请办理。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相关证件由部队统一办理。
第五部分是证件使用规则。
乘车时,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自觉接受查验;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若证件遗失或损坏,应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临时享受优待。
第六部分是实施时间。
本优待政策自发文之日起试运行,期限为一年,试运行期满后,相关优待政策以市政府最终确定的内容为准。
四、本方案的特点
瑞丽市公交优待政策覆盖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等多类群体,实行免费乘坐城区4条指定公交线路的优待标准。证件办理便捷,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享受优待,其他证件办理流程清晰明确。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保障公交企业运营,建立驾驶员培训及投诉举报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设置一年试运行期,兼顾政策灵活性与可持续性,未尽事宜按上级政策执行,整体体现了普惠性、便捷性与保障性的特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