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提出:“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以下简称云南清单)精神,按照自上而下、层层覆盖的原则,由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在2022年版、2023年版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等情况,修订形成《瑞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瑞丽清单)。
三、主要内容
2025年版瑞丽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40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瑞丽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8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瑞丽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共涉及33家市直和省、州驻瑞单位和6家乡镇(街道)。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新增许可事项1项。“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市林草局。
(二)取消许可事项3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
(三)不再列入本级许可清单3项。“燃气经营许可”“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四)规范许可事项名称1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五)明确部分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按照机构改革情况,明确人行德宏州分行瑞丽营业管理部(新增2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宏州分局瑞丽营业管理部(删减5项)、市消防救援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的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相应明确;明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实施机关相应明确;明确“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
(六)调整许可事项行使层级和实施机关。将“燃气经营许可”许可事项的行使层级由州、县级两级调整为州级,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许可事项的行使层级由县级调整为州、县两级,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许可事项行使层级由州、县两级调整为县级,实施机关相应调整。收回原下放(委托)县级实施“企业登记注册”许可事项的部分州级权限(“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州级权限、除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外委托县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州级权限),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许可事项市林草局不再实施原州林草局委托部分州级权限。另,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建设项目用地指引》,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许可事项的行使层级由州、县级两级调整为州级。
(七)调整了部分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12个主管部门21项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调整,其中新增依据27个,删除依据9个。
四、与上级文件异同
德宏清单共纳入许可事项358项,行使层级包含州、县、乡三级;瑞丽清单共纳入许可事项240项,行使层级包含县、乡两级。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