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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186   作者:  日期:2025/12/30

2025年12月30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瑞丽实际,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调整了《目录》。

二、调整内容

《目录》调出事项2项:《瑞丽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瑞丽市勐典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目录》调入事项1项:《瑞丽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

三、公布实施

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