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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555   作者:  日期:2026/4/3

瑞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瑞丽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全面理解、准确掌握《预案》核心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瑞丽市现有及规划使用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共6座水库,分别为姐勒水库、勐卯水库、芒林水库、小街水库、红石河水库、勐典水库。上述水源地以保障市政供水、乡镇(街道)生活用水为主,同时兼顾农业灌溉功能。此前,仅姐勒水库于2018年2月27日制定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余5座水源地均未编制对应预案。

为规范全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组织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预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瑞丽市实际情况制定。

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3月26日印发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行政区域内多个水源地可统一编制一份应急预案。本次《预案》为全市6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统一编制,建成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对守护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全市居民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过程

《预案》编制严格遵循《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规范,在完成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后,于2025年8月面向21个部门公开征求意见,结合5个部门反馈建议修改完善形成初稿。2025年10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初稿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最终综合部门意见与专家建议修订完善,形成《瑞丽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稿)。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附件7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处置专班的构成及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

(三)应急响应。规范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发布、信息报告通报、事态评估、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配、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等全流程操作。

(四)后期工作。明确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工作。

(五)应急保障。落实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等内容。

(六)附则。阐释专业术语、解释权属、演练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七)附件。主要包含应急处置专班名单及通讯录、不同水质超标项目的推荐技术、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信息报送内容等。

五、本预案特点

(一)针对性强,为每一个水源地单独编制了一个符合各自特点和特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的简易模拟处置流程,贴合水源地实际特点与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提供精准有效地应急处置措施。

(二)预案衔接严谨,对因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防汛防洪、交通运输、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次生、衍生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体系、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按照瑞丽市有关专项预案执行。但,由于水源地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若上述专项预案中存在与本《预案》有关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存在差异的,一律按照从严执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落实,优先满足水源地应急处置最严格的管控标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