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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浏览量:5398   作者:  日期:2026/4/30

2026年4月30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6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瑞丽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编制了《2026年度瑞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由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调整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编制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实施任务和责任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实施措施、跟踪实施效果,确保实施质量和进度,决策事项执行单位应当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