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8号:2026年3月31日09时20分,瑞丽市公安局勐秀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瑞丽市户育28号联防所管段6号涵洞附近,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4头(1349kg)。
2.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21号:2026年4月6日08时00分,瑞丽市公安局弄岛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瑞丽市弄岛镇等嘎木变所,查获无合法来源水牛7头(2703.5kg)。
3.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23号:2026年4月11日08时00分,瑞丽市公安局弄岛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瑞丽市弄岛镇等嘎木变所,查获无合法来源水牛5头(1760kg)。
4.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29号:2026年4月23日07时50分,瑞丽市公安局弄岛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瑞丽市弄岛镇34号联防所附近山林,查获无合法来源水牛1头(408kg)。
5.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30号:2026年4月23日18时30分,瑞丽市公安局弄岛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瑞丽市弄岛镇34号联防所附近山林,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1头(243kg)。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地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查获部门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瑞丽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瑞丽市农业农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692-3066110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36号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