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局
二、改革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三、设定依据和改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四、许可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瑞丽市实行连锁加盟模式,各零售户向本地2家批发企业申请加盟,经条件合格签订并取得加盟协议。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7号公告)的其他条件。
(7)相关申请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五、材料要求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新证(延期、增加许可范围)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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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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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各类申请书 |
原件 |
3份 |
申请人自备 |
(1)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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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和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份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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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复印件 |
1份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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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情况说明(附四邻平面示意图和经营专柜店面位置图)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1)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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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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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与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签订的供货协议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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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说明 |
原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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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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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处置措施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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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份 |
社保机构和保险机构提供,申请人自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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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批发企业签订的加盟协议 |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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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结时限
受理时限: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瑞丽市金泉路67号(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安监股)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yn.gov.cn/bsfw/)。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1.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考核组完成现场核查。
2.实施机构有关股室人员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核查意见,对照有关予以许可的条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查结论,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为2年。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安监股领取。
八、办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办理
收费环节:无。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减免收费的情形:无。
缴费时间:无。
缴费地点:无。
十、监管措施
将获证主体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095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金泉路67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