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按照《瑞丽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票能够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情况(40分 自评分40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单位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12月底我局及时充实调整了瑞丽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姚国宏组长,副局长麻路任副组长并分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股室、大队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市政府信息调研科的沟通联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10分 自评分10分)
(一)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我局对主要职能、执法情况、机构设置机情况、业务工作、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事项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公开,2016年我局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32条。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244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2085项,“追责情形”共计2782项。
三、政策解读情况(10分 自评分10分)
我局建立了政策晚间解读制定,并及时做好热点问题发布。2016年共召开四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会,邀请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参加和宣传。重点介绍每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并及时回应各方关切的安全生产领域热点问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20分 自评分20分)
1、我局在网页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专栏等,将我局职能范围的一些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组织机构等信息对外公布,及时对涉及企业安全管理和为老百姓服务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进行了公布;通过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来办事的工作对象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2、我局在政务大厅代办窗口设立了政务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办事时限、安全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全部进行公示,一目了然。方便企业、市民查询、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政务方面的各项信息。并将逐步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情况(5分 自评分5分)
我局设有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6年全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和投诉,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5分 自评分5分)
2016年,我局在信息与政务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泄密问题
七、日常工作情况(10 自评分9分)
我局能够积极派人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落实培训内容,贯彻会议精神,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岗位工作能力。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文件、材料等。但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信息公开水平还比较低,工作开展比较滞后。二是信息公开形势较单一,网站栏目更新频率和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
对照《瑞丽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票能够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评项目和内容,总分100分,我局自评得分99分。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平台机制,全面提高信息与政务公开质量水平。
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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