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瑞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浏览量:19954    作者: 日期:2017/3/3


2015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桥头堡建设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切实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瑞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履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市安全监管综合能力得到增强。现将我局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做法。

(一)认真研究分析,当好参谋助手。

我局除承担本单位各项工作外,还承担着市安委办各项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的任务,每个月按时统计、报送全市各类事故,每个季度都对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分析事故类型、特点,将典型事故通报到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安委会成员会议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为政府和各部门提供参考意见,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更有针对性,切实预防和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实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时制定了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综合安排和部署,落实了“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晰了工作思路。并组织召开了全市综合工作会,市政府与全市6个乡镇、2个管委会、20个重点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各乡镇、部门和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高了全市各乡镇、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三)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瑞丽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瑞办发〔201425号),文件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需的安全监管职责。

(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关要求,印发了《瑞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全市各乡镇、农场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基础上,出台相关了文件,明确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行政村(居)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针对部分乡镇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情况,我局于92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重新核查,查漏补缺,确保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达到100%

(五)统筹兼顾,逐步改善乡镇安监机构办公条件。

乡镇安监机构由于人员紧缺,办公条件相对较差,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时,给乡镇安监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不便。今年我局为全市6各乡镇各配发了一台电脑,逐步改善了乡镇安监机构的办公条件。

    (六)加强工作协调,推动联合执法。

     在针对安全检查及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和全程跟踪督查,督促整改。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我局通过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方会商、共同参与,有效促进了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快速、高效推进。

(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今年以来年,共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6期,培训400余人次。另外,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安全知识,落实全员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者安全素质。并利用安全检查的时机,开展了多场次的现场培训,将安全培训逐步向企业基层延伸。通过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理念得到了深化和强化,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进步。

(八)以“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616,市安委会紧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群众深入宣传了新公共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咨询活动共展出展板34块,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0余本,宣传册8000余份,宣传单20000份,宣传海报300份,现场悬挂布标6条以及部分器材,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二是举办党政同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邀请云南省安监局原副局长、巡视员白光福同志对全市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规模企业负责人了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党政同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等方面,增强了全市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三是今年市安委办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万份。以活动、检查等形式发放两法宣传册5000份,组织人员到户育乡、姐相乡、弄岛乡等乡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本7000份。

三、不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

(一)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了《瑞丽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局针对全市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了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有效地预防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非煤矿山检查情况:全市非煤矿山企业33户(含畹町),其中:采石场12户,采砂场5户,砖厂16户。我局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车辆58次,人元135人次,检查企业61户,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下发了《责任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消除企业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检查情况:我市共有危化企业46家,其中:加油站36家(包含畹町、姐告),生产企业1家(停业整顿),经营企业9家。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300多人次,出动车辆101辆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强制措施决定书3份。72,联合商务局、消防大队、工商局部门对顺通物流公司私自建立的加油站(撬装),进行了撤除。烟花爆竹检查情况:今年以来,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106户,批发企业2户,561人次,车辆207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64项,已整改164项,整改率100%。根据德安监管〔2015〕14号文件的精神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按文件要求属于取缔 “两关闭”范畴的零售点有28户,城区的5户,乡镇的 23户。收缴违法经营烟花爆竹60余件,总价值约5万元。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申请121家,审查批准82家,经营(零售)主要负责人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今年我局共立案查处企业3家,收缴行政处罚款2.09万元。

(二)建立完善辖区企业数据库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核查,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并建立了本辖区规模以上及所监管企业的纸质档案,做到了一企一档。二是我局在办公区内设置安全生产企业一览表,将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及监管企业信息设置上墙。

四、全力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企业转型升级工作

为促进我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意见》。6月底,召开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35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期摸底调查及自查自纠工作。81114日,我局与州安监局专家组一行按照“四个一批”的具体要求以及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和标准,对我市35户非煤矿山企业做转型升级专家会诊工作。排查会诊专家依据国家及省、州有关要求,深入矿山企业,通过现场查验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排查会诊。专家组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每矿一份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专家排查会诊情况统计表。

五、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建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要求,确保“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面启动、有序推进。1013,我局全局干部职工深入扶贫联系点弄岛镇弄岛村委会小拥棒村民小组及贺允村民小组,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走访工作,以“一对一”的形式对该村15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认真填写了《贫困村访谈问卷》以及《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联系卡》等相关表格,为下一步建档立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根据走访调查情况,1016,我局向弄岛村委会赠送了2台办公电脑,向1户贫困户大学生赠送了1台笔记本电脑,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了实际困难。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

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局在开展工作还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安监局除承担本单位各项工作外,还承担着市安委办各项工作。且安委办无编制、无经费、无专职工作人员,综合监管权威不够,指导协调力度不大,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指挥调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

(二)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设备落后、安全基础条件差,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在企业大量存在。

     七、 2016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2016年我局将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送法到基层、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论坛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简报等宣传媒介,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积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市内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专人抓安全,从单位法人代表到所有员工真正重视安全生产,职工生命安全真正得到保障。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措施。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查。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夯实基础,广泛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文章来源:瑞丽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