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践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作为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担当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确立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
今年来,本人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是牢固树立法律规章、职权法定、程序正义思维,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发挥党委在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催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依规办事,支持协作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二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月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状况汇报,准时讨论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供应保障、制造条件。
(二)加强个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
一是仔细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仔细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加法治思维。二是仔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提高了自己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工作的水平,不断增加法治力量。三是仔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八不准”,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承受监督,不断增加自我约束力。
(三)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截至10月,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8次专题汇报应急管理工作。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特殊时段安全稳定。年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了我市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三是安委会统筹抓总。围绕道路交通、工程施工、非煤矿山、自建房和燃气、危险化学品、景区景点、消防、工贸、水电站、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实施《瑞丽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13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工作,7次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系统录入工作;共检查企业3264家次,累计发现问题1430个,已整改982个,整改率 69 %;其中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个,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数20个,已整改7个,整改率30%。行政处罚 64次,罚款19.405万元,警示约谈10家。
(四)强化安全监管,提升执法能力
1.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危化品企业64家,填写现现场检查记录54份,下发整改指令书11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16条,已督促整改316条。立案处罚1家,简易处罚5家。二是检查烟花爆竹企业40多次,查出隐患50余条,已整改50余条。三是严格行政审批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审核批准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23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其中:长期经营4家,短期经营19家),完成2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2.非煤矿山监管方面: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书6份。二是2023年以来购买专家服务对4座非煤矿山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36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责令2家已取证的非煤矿山限期整改。下发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责令2家基建非煤矿山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3.安全生产执法方面:一是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了职能职责,从乡镇调动3名,姐告流转3名,充实到大队,共有7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证考试。二是履行职责,加大事故处罚力度。组织执法大队人员参与2022年“12·20”安全生产事故及2023年“4.02”“4·28”“6·1”“7·30”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取证及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立案4起,罚款80万元,截至目前已结案3起,调查1起,交办市发改局办理1起。三是开展全市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截至6月共检查企业24户,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00余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起,立案1起,罚款2.28万元。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为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和权威,根据国家、省州要求,我局于2023年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使用执法系统全程在线执法,出具文书、办理案件,深化执法数据分析应用,以执法信息化提升执法效率。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日和安全宣传月活动。5月12日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14家成员单位在人员密集的大菜街口开展了“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作并发放了各类宣传册和琳琅满目的宣传品。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6月16日集中组织21家成员单位在大菜街路口开展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6300本、安全主题宣传袋620个以及安全主题小礼品830份。
(六)统筹协调,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1.防汛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7次。二是举办全市灾情会商云视讯培训1次,加省、州防汛工作会议27次、培训1次。三是编制完成全市13个水库度汛计划。四是发布雷电、暴雨预警信号155次,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6次,制作“1262”专题508期。五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先后派出工作组89次、组织干部348余人,下沉一线巡查排查,发现隐患49个,已全部整改。六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灾隐患点排查巡查487个点,处置隐患点53个,派出专家组或工作组69次301人次。七是实施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长16公里,项目总投资25645.66万元。八是组建各级专业、非专业防洪抢险应急队伍38支2192人。九是汛期全市共转移避险566人。
2.地质灾害工作。2023年,瑞丽登记在册的灾害隐患共有79个,其中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7个。一是安装监测预警设备135套,对27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乡镇认为重点的隐患点,24小时全天候进行监测。二是姐相镇和勐秀乡各开展了1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是认真做好9月13日勐秀乡南京里俄奎滑坡泥石流灾害处置工作。
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入本轮防火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森防指安排部署,压实属地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多措并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发生2023年弄岛镇“1.25”、瑞丽农场“2.24”、勐秀乡“4.04”,勐卯街道“4.07”等4起森林火情,接到国家通报卫星热点为4个,未发生森林火灾。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累计签订责任状11份,责任书1653份,落实监护人565人,签订联防协议12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书,逐级细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压实到乡(镇)、村(社区)、小组、农户、护林员,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起草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修订了《瑞丽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了《瑞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瑞丽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共同派员到瑞丽市林草局防火办联合值班值守,为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林区、重点乡镇、边境一线,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出动检查组158组,检查防火点84处,人员650人,下发整改通知书72份,已整改72处,行政查处违规用火3起,处罚3人,罚款2800元。持续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排查风险隐患数量364个,已整改风险隐患345个,整改数占比94.8%。严格重点人群管控,及时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已整改29份。对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发了《工作提醒督促函》5次、工作提醒函5次,全力整改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4.抗震救灾工作。一是认真完成抗震救灾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上级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及时传达到全市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成员单位,按领导要求安排部署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二是完善应急预案、方案修订。2023年全市共40个部门重新修订地震应急预案。三是组成含有装载机14台、挖机8台、自卸汽车10辆、压路机1辆的公路抢修施工机械队,储备编织袋1000个、救生衣20件、石料5000立方米,沥青650吨。市应急管理局配备卫星移动平台1个,便携式卫星移动通信热点设备1个,为各乡镇配发卫星电话6部。四是培训宣传到位,有效落实。3月9日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参加了“全省地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提升视频培训”,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观摩“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发放抗震救灾相关宣传手册,提高了群众的防灾避能力。
5.应急救灾与物资保障工作。一是为增强我市应急救灾工作能力,提高灾情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5月8日至9日,瑞丽市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办2023年风险普查及灾害信息员培训,共120余人参加。二是2023年1月,向勐卯街道办、弄岛镇、户育乡、勐秀乡、畹町镇、畹町农场发放冬春救助物资,棉被150床、救灾衣服120套。同月,瑞丽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将省级下发中央资金32万元全部兑付到受灾群众手中,共救助443户1762人。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0万元购买的物资毛毯443床、温带大衣296件已发放至乡镇。发放州级春节慰问资金0.5万元。三是做好应急物资采购,采买了发电机升降照明灯6台,电线插线板2套,浮艇式抽水机1台,手抬式抽水机2台,雨衣190件,雨鞋190双,出水袋60米。四是积极向上争取应急救灾资金。我市今年发生7·28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应急救灾资金300万元(100万元2023年8月14日下达;200万元2023年10月10日下达我市)。资金下达后,积极与财政局对接资金使用相关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到相关乡镇及部门(现已下达100万元,剩余200万元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自觉遵守法律,起好示范作用
本人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公平的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榜样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时刻以规章法律、德行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和自我抑制。做决策、开展工作时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榜样遵守党纪国法,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八)强化机关建设,建设法治机关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二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组织局干部职工参与中央、省、州、市开展的业务培训;聘请专家教授为我局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指导。三是加强重大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凡属本局重大事项如:领导的分工调整、年度工作规划、大额资金使用、干部推举与任免建议、干部转正定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实行集体讨论,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有的还要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10起生产安全事故,包括1起较大事故,形势较为严峻。
(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需再加强。从近年来我市救援工作中暴露出,我们的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能力还需再提升,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三)执法队伍综合能力不强,与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不匹配。没有具备专业基础和法律基础的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巩固瑞丽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
(二)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力争用两年时间,对综合执法队人员轮训一遍。压实工作责任,实现辖区内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防止出现监管执法“真空”地带。
(三)在省州明确职责的基础上,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监管边界模糊、监管责任存在争议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主要行为特征,明确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四)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应急指挥一张图、数字化应急预案、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执法、无线通信网络等建设。
(五)组建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事故分级处置。进一步深化和三个消防救援大队深度融合机制,全力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持续吸纳社会救援力量,统筹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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