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瑞)应急罚〔2025〕执法3号

浏览量:292    作者: 日期:2026/5/13

(瑞)应急罚〔2025〕执法3号

被处罚单位:瑞丽市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6月24日,瑞丽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瑞丽市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瑞丽市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对存在15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含2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25年8月24日。2025年9月18日,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在对瑞丽市博士邦尼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未采取措施消除2项重大隐患。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引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裁量阶次B类执行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瑞丽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