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关于瑞丽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浏览量:16676    作者:瑞丽市财政局 日期:2016/10/12

关于瑞丽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瑞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瑞丽市财政局局长  王懿

20151月)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瑞丽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市财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依法治税理财,狠抓增收节支措施,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总计253,2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066万元,增长19.9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542万元,增长20.19%;财政支出总计248,0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837万元,增长17.4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988万元,增长21.56%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32,4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833万元,增长20.6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230万元,增长20.9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2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734万元,减13.0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66万元,增长4.30%;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30,4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751万元,增长19.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936万元,增长21.61%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256万元,各项转移性收入136,77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82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7,4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3,4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88万元,调入其他资金1,663万元,收入总计232,48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8,299万元,上解支出21,5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2万元,支出总计230,4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82万元(其中指标结转1,98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8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33万元,增长12.0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22万元,增长12.56%,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195万元,增长58.6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96万元,增长88.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6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4万元,减4.9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62万元,增长20.9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48万元,转移性收入2,8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87万元,收入总计20,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235万元,调出资金421万元,支出总计17,65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14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7,6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3.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00万元,增长10.6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9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99万元,增长16.9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90万元,增长2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64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5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93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为-291万元,上年结余9,0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783万元。

二、2014年财税工作情况

2014年是瑞丽试验区建设的攻坚之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财政收支持续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攻坚克难,财政收入再创新高

今年以来,由于国内整体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加之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具有一次性特点的收入大幅减收,财政增收乏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影响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各种因素,科学谋划、提前部署。财税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

全年财税部门共组织收入141,762万元,为年初任务数的93.58%,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5,525万元,增长12.30%。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256万元,为年初任务数的86.92%,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766万元,增长4.30%。分部门组织收入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34,278万元,为年初任务数的100.36%,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0.45%;地税部门完成66,671万元,为年初任务数的78.04%,比上年完成数减6.36%;财政部门完成40,813万元,为年初任务数的127.94%,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3.55%

在提升自我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级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各部门共争取到各种专项资金86,333万元,比上年增长53.62%,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保障民生,公共服务取得新成效

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保证了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重点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强农惠农取得新进展。农林水事务支出24,3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0.75%。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一折通”发放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购置、农村危房改造等补贴4,167万元;积极扶持甘蔗、香料烟、柠檬、石斛、畜牧等特色产业;建立健全森林抚育试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重点县、高效节水、界河整治、帕色河水库等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农业政策保险、“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扶贫、兴边富民、少数民族发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

2.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教育支出20,217万元,比上年减少606万元,减2.91%(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13,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26万元,增长0.92%)。全面落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制度,设立“三考”奖励专项资金,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校舍安全、学前教育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5万元,增长119.92%,重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计划生育、艾滋病防治、生育、工伤、医疗保险及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经费,支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服务体系项目,着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确保登革热防治经费及时到位;今年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6万元,比上年增加1,450万元,增长7.89%。保证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及高龄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经费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补助、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危房改造工程、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资金;保障全市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匹配;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际缴费人员32,148人,领取养老金7,338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全市参保职工16,452人,其中离退休5,437人;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享受城市低保5,697人;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90,381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99%;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4,63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6.07%

4.加快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平安瑞丽建设。公共安全支出13,243万元,比上年减少39万元,减0.29%(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9,962万元,较上年增加647万元,增长6.95%)。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全面落实政法机关、消防业务和综治维稳、创造平安等经费保障机制。投入禁毒防艾专项经费1371万元,比上年增长19.22%,有力地支持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紧紧抓住试验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入分析潜在财源和培植途径,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1.加大宣传文化旅游投入,扩大招商引资。宣传文化旅游支出3,506万元,支持《德宏团结报》瑞丽版、《瑞丽沿边特区周刊》、《民族时报》瑞丽周刊、《东方珠宝》杂志等宣传工作,成功举办世界景颇学术交流大会和召武定国际学术研讨会,推进中缅胞波狂欢节暨国际珠宝文化节市场化运作,支持傣族文化博物馆、南洋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畹町中缅友好纪念馆建设。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亿多元,加快龙瑞、瑞陇高速公路建设,支持口岸通道、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北汽、环山工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城镇供排水、水利等工程建设,改善了城乡面貌和投资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夯实经济基础。

3.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投入12,885万元,加快乡村流通工程、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农贸市场建设,支持航空、旅游、餐饮业和外经贸发展。

4.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支出832万元,重点支持“七彩云南德宏保护行动”、巩固和完善退耕还林成果等工作,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深化改革,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逐步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

1.全面推进我市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在政府或部门网站上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制定了机关单位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范报销标准及程序,切实压缩行政开支。2014年会议费支出518万元,比上年减41.5% ;培训经费727万元,比上年减16.1%;“三公”经费支出4,093万元,比上年减44.04%,其中:因公出国12万元,比上年减60.34%;公务用车1,765万元,比上年减34.76%;公务接待2,316万元,比上年减49.41%

3.严格实行采管分离,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2014年我市采购预算12,126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额为11,448万元,比上年增长60.04%。节约资金678万元,节约率为5.59%

4.继续推进国库统一管理财政账户改革,加强财政资金调度和监管;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共办理公务卡人数3,210人,全年通过公务卡结算1,013万元。

5.加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平台建设,开展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及财会人员对财经纪律的认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财政与审计部门联合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市22个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了重点检查。

6.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对全市7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二级预算单位的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了我市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项目。

7.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联合开展政府性债务存量清理甄别工作。截至201411月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05,110万元,其中:本金594,854万元,利息10,256万元。政府性债务(本金)主要用于公路建设129,746万元,市政建设354,406万元,土地收储65,510万元,保障性住房22,200万元,文化、医疗卫生等22,992万元。

回顾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团结拼搏取得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总量小、财源基础不稳定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税增收难,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39%,比重偏低,自我保障能力较弱;二是刚性支出居高不下,人员工资、自治州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资性支出以及政法、消防公用经费保障等支出不断增大,“吃饭”与建设、“吃饭”与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资金筹措难,龙瑞、瑞陇高速公路、北汽、银翔等重大项目投入较大,筹措资金方面存在较大压力;四是政府性债务化解难。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法治型预算制度。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财政收支情况预测分析,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工作方针,预计2015年财税部门共组织收入146,52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763万元,增长3.3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819万元(按2014年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完成数增加4,563万元,增长5%。分部门组织收入情况是:国税部门36,28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005万元,增长5.85%;地税部门67,49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27万元,增长1.24%;财政部门42,74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931万元,增长4.73%

2015年预计财政收入总计214,97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8,310万元,减15.13%;财政支出总计214,97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3,081万元,减13.34%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预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194,89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7,589万元,减16.1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6,10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5,150万元,减16.6%(说明:根据新一轮州对县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从201511日起,县市级各项税收的地方收入部分,州、县(市)按30:70的比例分享,州级分享部分由县(市)税务部门在征收环节统一征收后划缴州级国库。执行新体制后,扣除上划州级税收19,713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6,10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194,89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5,507万元,减15.41%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6,106万元,各项转移性收入115,195万元(返还性收入5,8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9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3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82万元,调入其他资金1,510万元,收入总计194,89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493万元,上解支出1,400万元,支出总计194,89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预算平衡。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13万元,国防支出83万元,公共安全12,115万元,教育24,036万元,科学技术61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475万元,医疗卫生29,047万元,节能环保2,68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9,803万元,农林水事务23,468万元,交通运输4,45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79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444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1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5,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66万元,预备费2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8万元,其他支出6,412万元。合计193,493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安排如下:工资福利支出46,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2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3,461万元,债务利息支出40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6,6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15万元,其他支出566万元,合计193,4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08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721万元,减3.47%,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4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93万元,增长4.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0,08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426万元,增长13.7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41万元,转移性收入2,2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47万元,收入总计20,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72万元,调出资金1,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0,082万元。收支相抵为0,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安排如下:城乡社区事务16,171万元,其他支出2,401万元,合计18,57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安排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526万元,合计18,57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40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761万元,增长21.3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88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946万元,增长5.27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21,407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4,0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883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为2,524万元,上年结余8,78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307万元。

四、2015年财税工作及措施

2015年各项刚性支出增多,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保财政收支平衡的形势非常严峻。财政部门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抓历史机遇,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紧紧抓住试验区特殊政策,千方百计抓财源建设,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努力促进增收。

(1)着力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力争银翔摩托产业园、北汽瑞丽汽车产业基地建成投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2)加快口岸及通道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大力发展粮食、畜产品加工业。

(3)加大瑞丽整体宣传力度,带动房地产销售,促进珠宝、红木、旅游等产业提质增效。

(4)盘活存量,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快项目落地及实施进度,拉动投资与消费增长;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挖掘增收潜力。

(5)加强征收管理,严格依法治税,加大稽查、检查力度,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有效改善民生

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5年安排农林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交通、环保等民生支出111,22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7.48%

(三)强化科学管理,深化财政改革

积极构建一个涵盖全程、责任落实、监管到位、反应灵敏的管理机制,努力做到事前有调查、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1.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要开好头、起好步,财政部门要以实际行动贯彻新预算法。

(1)要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努力使各项财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要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

(3)依法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

(4)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支出绩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3.增收节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实现“收支脱钩”(即行政事业单位所收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不再返还单位,支出由政府统筹安排);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国家确定的重点支出,严控追加“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严禁对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实施与缴纳税收(或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挂钩的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财政返还等政策,或以代缴、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健全制度和标准体系;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支付和执行进展情况,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合理控制年终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4.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化解债务风险。

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衔接工作。

(1)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和行为,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计划的政府性债务项目,一律不得举借债务。

(2)加强政府性债务使用监管,债务资金严格与项目对应,资金使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监督。

(3)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体系,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设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4)落实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将发生的债务项目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新增债务项目等信息,填报至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平台。

(5)严格按照“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确保债务规模与本级财力相适应,确保“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6)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减轻政府存量债务偿债和在建项目资金筹措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各位代表,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抓住桥头堡和瑞丽试验区建设的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勇争先,为谱写瑞丽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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