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森林公安局的部门职能是负责查处全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加强对所属林区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2015年财务工作
第一、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工作,增强财务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法制教育,使财务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心其的法律后果。采用典型进行宣传,引导鼓励树立正确积极的荣辱观,进行正面教育。
第二、进一步完善规章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强化会计机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的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等,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加强管理,强调纪律,完善和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财务内控制度,对岗位职责进行科学划分,明确职责、业务范围和权限、责任。加强本单位现金、票据、银行印鉴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监管,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从时间上,可以是定期检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检查,从内容上,可以全面检查,也可重点检查,从范围上,可以是针对所有财务人员,也可以是针对某一个财务人员。只有通过开展不同形势的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开展经常性日常检查是预防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有力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共核定编制数43名,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4名。现有在岗人员36人,退休人员9名。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5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66万元,占总收入的98.81%,由于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年度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其他收入5.4万元,占总收入的1.19%,其他收入包括从上级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从非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支出总计55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2.71万元,占总支出的98.95%,其他支出5.85万元,占总支出的1.0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项目支出10.84万元,是支付畹町派出所业务楼及附属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减少4.51万元,减幅0.81%,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办公费0.64万元、办案燃料费0.44万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0.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3.38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2.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15森林公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66人,接待费开支1.7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公安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工作。 [附件: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森林公安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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