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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瑞丽市环境保护局的部门职能是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建,促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党章、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州、市各级各部门的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把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民主选举、党员评议党组织干部制度,对43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四是深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五是做好关怀党员、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先后2次对支部3位老党员进行了慰问。六是开展好党的“两学一做”制度化,增进党群、干群关系。
2、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转变
一是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开展学习活动23次。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检组长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强化执行力,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四是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制度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五是认真落实“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谈话。
3、抓改革创新,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市申报和生态乡镇创建和环保知识宣传培训工工作,2017年6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考核验收;二是积极推进瑞丽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强化了我局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进一步探索环境管理方法;三是积极推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各项工作,牵头草拟了《中共瑞丽市委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发布;四是组织完成《瑞丽少数民族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现项目成果已提交500册知识读本、500盘光碟、宣传展板和建立勐卯镇、姐相银井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乡生物多样性保护示点及其他乡镇的数据化档案工作。
4、多措并举,加强监管,预防环境事故发生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废物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制度,对全市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建立跟踪检查机制,同时对转移出我市的危险废物做好了监管工作。二是完成了我市2016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显示:我市水源地水质现状类均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建设、水质监测与水源管理方面状况较好。三是进一步普及清洁生产审核知识,规范审核行为,对相关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进行持续监管。四是深入实施总量减排工作。对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截至2017年11月,开展监督性监测11次,现场监察执法11次,经核算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609.36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1242.96吨,削减氨氮139.09吨。五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2017年我局在行政审批移交前共发放排污许可证9份,年检企业20余家。六是完成了2016年瑞丽市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的信息收集和资料上报,并开展了持久性有机物统计、环境激素类化学品调查、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等工作。
5、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完成瑞丽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缅银井、芒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弄岛镇弄岛口岸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姐相乡国境沿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勐秀乡勐典村塔育村民小组环境整治提升及产业发展等工作,2017年8月29日完成了项目县级初验;二是顺利推进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勐卯镇、畹町镇、勐秀乡、瑞丽农场的飞海、卡南和莫里3个办事处、畹町农场)、二标段(姐相乡、户育乡、弄岛镇、瑞丽农场的雷午、雷允和贺赛3个办事处),获得8120万元德宏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支持,目前地勘工作已完成,开始公厕施工。
6、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数字化建设。
为有效落实环境总体规划成果到具体的环境保护管理,加快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安排部署下,推动实施全省环境总体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试点瑞丽市(一期),建立环境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将规划成果数字化、信息化,实现生态保护、环境管理、信息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环保功能。目前已委托云南省环科院开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拟于年底前完成平台初步搭建,2018年初完成校验并投入使用。
7、抓执法,促环境违法行为治理。
一是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共立案查处24件,其中未批先建17件、环保“三同时”违法2件、违法排污5件,处罚企业24家,罚没款金额89.51万元,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次,按照新环保法配套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要求办理查封扣押案件2起。对比2016年的案件查处4件、罚款8万元,案件查处增加20件,增长率500%,罚没款金额增加81.51万元,增长率1100%,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二是按照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截至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数近500人次,检查企业200多家次,使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三是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截至11月,共征收85家企业排污费98.9607万元,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有关排污收费资料移交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排污税征收创造条件;四是认真做好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调解工作,执行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登记制度、查处制度、及建档立册等规章制度,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环境纠纷投诉,严格按要求进行回复,做到投诉有受理、查处有反馈,截至11月,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90件,环境污染投诉处理率为100%,结案率为100%;五是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针对危险废物、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检查、城市河流水污染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两违”治理工作等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隐患整治任务,促进环境安全。六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2017年,市环保局共主办政协委员建议案1件,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协办2件。局领导班子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限定办理时限,并亲自参加面商会议,2件主办件办理结果均为满意。七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时办结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德宏期间转交的3件投诉举报件。陪同督查组领导对采石、河道采砂等相关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2017年8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组织开展了莫里青采石场关停工作和银翔摩托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整改工作。
8、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深入实施国家、省《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结合瑞丽实际,制定了有关实施方案,推动污染治理取得实效。一是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多部门联动开展扬尘和禁烧专项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得到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垃圾焚烧行为。推动清洁能源改造,开展油品更换国五标准升级工作。积极开展淘汰“黄标车”工作,推进达程、顺捷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建设。二是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启动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制定《瑞丽市城区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养殖户进行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发布了《瑞丽市畜禽及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并对禁养区内的养殖户进行整治,共清理拆除17户养殖场所、22010平方米的涉养建筑物被拆除。三是在土污染治理方面,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清了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轮作间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确保农用耕地土壤质量稳定。出台《瑞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多部门联合行动保护好我市的土壤环境。
9、积极谋划储备环保项目,加强中缅双边沟通交流,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一是积极谋划包装姐告小河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邀请相关专家开展现场调研,编制完成《德宏瑞丽市姐告小河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汇报争取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配合邀请缅方到瑞丽参观并研究讨论项目实施细节;二是完成中缅环境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多媒体会议室会议会务设施的配置;三是积极谋划瑞丽市沙石场生态修复项目、瑞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瑞丽市禁养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目前正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0、抓监测能力建设,促环境管理科学、规范。
一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截至11月,参加省、州培训8次,开展内部培训9次;二是积极开展环境监督性监测,做好污染源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应急监测等各种非常规监测,截至11月,共出具各类监测报告51分;三是定期开展对本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根据国家、省、州的要求,结合实际,重新再版了管理体系文件;五是定期对全市综合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汇总分析说明,按时网上公开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六是积极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及时上报季度监测数据,截至11月,已完成1—3季度的数据上报工作。
11、抓“四项工作”重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环保局四项重点工作涉及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推进三项工作。截至2017年11月,招商引资完成投资3600万元,已完成2017年3100万的招商任务;重点挂钩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67万元,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投资81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完成2743万元,预计年底能够完成2965万元。
12、抓脱贫攻坚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内重大事项决策、困难问题等由党员集中讨论研究解决。不定期召开基层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政策等相关政策法规。“七一”建党节期间组织挂钩村全体党员到保山参观学习革命先烈英勇事迹及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让党员成为致富带头人,真正做到抓党建、促脱贫、促发展;三是加强禁毒防艾工作。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工作,对在册吸毒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动员吸毒人员外出务工;四是先后6次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调研回访工作。与村干、村民交心谈心,详细了解自开展扶贫工作以来村民的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和困难问题,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讨论研究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思路和想法,共同为村民脱贫致富出谋划策;五是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六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建设工作。2017年塔育村民小组共有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4034.1㎡,总投资534.29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工,部分村民已装修入住,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全部装修完工入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全部有保障;七是完成瑞丽市贫困户再识别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填写、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入户调查、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八是春节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10000元,“七一”建党节对党员进行慰问活动,发放慰问品2000元并赞助塔育村3000元到保山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九是召开柠檬栽培技术及管理技能培训会,补助发放给塔育村柠檬种植户15000元的柠檬复合肥料;十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59.75万元,在塔育村内新建修缮截污沟治管约970米,生态蔬菜长廊约540米,养殖场干粪池约200㎡,化粪池约50m3,厌氧池约50m3,开挖清水池150m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现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6名。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收入88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3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对比增加253.05万元,增加40.2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6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8万元,占总支出的83.61%;项目支出125万元,占总支出的16.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3.2万元,增33.9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万元(开展瑞丽市环境总体规划管理信息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与上年对比增加1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的项目金额较2016年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8%。与上年对比增加175.31万元,增31.39%,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节能环保(类)支出68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5%,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48.31万元、瑞丽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支出60万元、瑞丽市环境总体规划管理信息平台一期建设支出125万元、勐典村塔育村民小组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及产业发展项目支出29.1万元、环境监测工作运行保障支出24.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5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9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6.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02万元,下降4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1万元,下降5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减少1.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公车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3.79%;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1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2017年环保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检查环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1万元,减1.97%。减少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招待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1255.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17万元,固定资产1003.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0.52万元;报废车辆2辆,账面原值9.05万元;报废报损其他资产63项,账面原值30.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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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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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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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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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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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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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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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5.38 |
252.17 |
1003.21 |
627.3 |
4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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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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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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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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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45万元。其中货物80.25万元、工程11.73万元、服务58.47万元,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环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市申报和生态乡镇创建和环保知识宣传培训工工作,2017年6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考核验收;二是积极推进瑞丽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瑞丽市行政审批局;三是积极推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各项工作,牵头草拟了《中共瑞丽市委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发布;四是组织完成《瑞丽少数民族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现项目成果已提交500册知识读本、500盘光碟、宣传展板和建立勐卯镇、姐相银井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乡生物多样性保护示点及其他乡镇的数据化档案工作。
2、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完成瑞丽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缅银井、芒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弄岛镇弄岛口岸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姐相乡国境沿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勐秀乡勐典村塔育村民小组环境整治提升及产业发展等工作,2017年8月29日完成了项目县级初验;二是顺利推进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3、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数字化建设。
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安排部署下,推动实施全省环境总体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试点瑞丽市(一期),建立环境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将规划成果数字化、信息化,实现生态保护、环境管理、信息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环保功能。
4、抓执法,促环境违法行为治理。
一是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按照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有关排污收费资料移交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排污税征收创造条件;四是认真做好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调解工作;五是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针对危险废物、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检查、城市河流水污染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两违”治理工作等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隐患整治任务,促进环境安全;六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七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时办结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德宏期间转交的3件投诉举报件。
5、抓监测能力建设,促环境管理科学、规范。
一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二是积极开展环境监督性监测,做好污染源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应急监测等各种非常规监测;三是定期开展对本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四是根据国家、省、州的要求,结合实际,重新再版了管理体系文件;五是定期对全市综合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汇总分析说明,按时网上公开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六是积极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及时上报季度监测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纲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级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补助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经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的得非财政经营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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