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2801000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4504    作者:瑞丽市财政局 日期:2018/10/21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2801000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瑞丽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指导全市林业改革。

2、拟定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全市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扩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国;加强对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的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负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5、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种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7、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以及森林旅游、森林药材花卉在内的林产业的宏观管理。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制定林业的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工作及林业教育、专业人才、干部职工的培训。

9、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下属企业、事业干部及工勤人员的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的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瑞丽市林业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四种形态”学习教育,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实施办法。一是加强学习、强化教育。制定了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州市委全会、纪委全会和国家、省、州林业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学习,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局班子所有成员都精心讲了党课,有两位党员也讲了党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和市法院旁听市检察院对林业局提起的生态公益诉讼庭审,以发生在林业干部职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教材,进行警示教育,这对我们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很大触动。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设置了纪检专干,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开展好“谁分管、谁谈话”,着力实践好“第一种形态”,帮助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作风、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不良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告诫。四是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好重点防控。严格按照州委“七个严禁”精神,规范各类津贴、奖金的发放。认真开展了“小金库”、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清退借调人员、吃空饷等方面的清查和超职数超编制清理。此外,我局还对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也进行了自查清理。对易发和多发的廉政风险点,做好重点防控和监测预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股室站所、林场个人岗位自查,找出各岗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制定相应措施。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重新任免了部分二级班子,对全局股室站所工作人员岗位进行了大幅调整、轮岗,对新任的11名二级班子人员开展了任职廉政谈话。五是继续强化作风建设,长抓正风肃纪,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上班指纹签到、完善外出报备制度,从严整顿作风纪律,严肃会风会纪。注重日常和节点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开展了四次督查,发督查专报5期,纪律作风约谈3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3套。六是瑞丽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州委第四巡察组对瑞丽市林业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组织召开三次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明确改什么、怎么改、改出什么效果这一主线,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通过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好转,推动了林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整改基本达到了“六个确保”的目的,即: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确保整改凝聚力量、确保整改促进作风转变、确保整改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改重塑林业形象。

2)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做好了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完成了15个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共计办理征占用林地面积133.132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074.8万元。二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继续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禁止利用国内森林资源烧制木炭,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与保护,严禁移植野生大树用于城市绿化,积极支持我市苗木行业的发展。三是加强公益林、保护区管护。加大护林员巡山频度,制作公益林保护宣传册、宣传牌、警示牌等,立了公益林界碑,让更多的群众清楚公益林的范围、管护人员及其发挥的作用。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维护生态安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生态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救护野生动物蜂猴3只、滑鼠蛇3条、白眉长臂猿2只、猕猴1只、秃鹳1只、猫头鹰1只。今年11月,上千只绯胸鹦鹉成群结队来到瑞丽,在瑞丽下了一场“鹦鹉雨”,景象十分壮观,瑞丽在全国自然生态摄影圈火了一把。为了解决农户因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经济受损的问题,我们根据野生动物肇事责任险逐一进行了兑付补偿。同时,再次挨家逐户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宣传。秃鹳救助行动和“鹦鹉雨”都被央视新闻等媒体宣传报道,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使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五是加强科研合作,拯救珍稀濒危植物。去年12月国家基因库云南活体库、国家基因库云南分库瑞丽分中心在瑞丽植物园揭牌成立,今年3-4月首次开展了1000余种植物采样、拍照、定位、建档、鉴定及数字化测序工作,随着基因库的建立启用,将加快瑞丽特色物种的选育种,形成林业产业新链条,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并将为瑞丽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作出重要贡献。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及西南林业大学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完成5000株柚木良种育苗,在省内首次成功嫁接了8000株柚木良种。对南卯湖公园240多种植物、莫里瀑布国家4A级景区150余种植物进行了物种鉴定,制作悬挂植物二维码标识牌3800个。开展珍稀濒危植物滇藏揽、大果藤黄、云树等植物的野外采种和育苗工作,不断扩繁种群数量,保护珍稀濒危特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促进本地乡土树种和珍稀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3)深入推进林业重点改革,加强生态保护基础

一是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机制,引导、促进森林资源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流转,防止出现“炒林炒地”行为。2017年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57份,批采活立木蓄积量共计64640.7立方米。办理林权流转64宗、流转面积1254亩、林权抵押贷款885万元(已还贷款101万元、贷款余额784万元)。林地拆分35宗,林权证错误更正30宗,补换发证34宗。二是积极按照省州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畹町林场与勐秀林场合并为瑞丽市国有林场,现改革方案已上报州国改办,已获批。三是加快推进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1月1日起保护区理顺到州级管理,设置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瑞丽管护分局,现已挂牌授印,批准编制19人,目前在编17人。下设弄岛、户育、勐卯、勐秀4个管护站。已建成弄岛管护站,班岭、色朋2个管护点。

4)深入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试验区生态安全屏障

不断夯实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强化“三情”,“四网”、“两管理”、“六项机制”等基础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山情、林情、社情,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科学防控。在重点林区(水源林、风景林)、公益林、森林公园等设立警示标牌。复杂林区安装了视频监控,了解掌握林区车辆、人员出入情况。三是边界联防。与邻县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相邻地域的热点问题和突出的治安问题以协作会、通报会等形式开展协作,保持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四是积极引导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防非法征占用林地、防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防违规野外用火、防偷砍盗伐、防破坏林地和湿地的村民自治组织。

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监管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防控网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防控能力,着力构建试验区生态安全屏障。去冬今春,投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74.4万元,新购置扑火物资296套(台)。取得了无火灾和零伤亡的好成绩。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2017年12月8日在姐勒水库召开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现场会,现场演示了薇甘菊人工除治和红火蚁除治技术。截至2017年12月,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8.4344万亩;其中:红火蚁1.164万亩,杉梢小卷蛾1.5万亩,其它害虫3115亩,鼠害642亩,有害植物薇甘菊5.3947万亩。防治面积7.823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组织新除治有害植物薇甘菊0.37万亩,对2016年除治的1700余亩进行了一次补防,在330亩薇甘菊除治地块上种植千果榄仁树,用于控制薇甘菊在这些地块上重新危害,组织抚育管理两次,目前所种植苗木长势较好。组织除治了红火蚁四轮,撒施饵剂1700公斤,除治7万余巢次。复检木材三批,苗木两批。重点开展调运原木携带薇甘菊、红火蚁检疫工作,共检疫木材40000多立方米,薰蒸木材30立方米,对薇甘菊危害较严重的三家贮木场发放了限期除治通知书。

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一是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充分整合森林公安派出所、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基层林业工作站等林政执法力量,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林业行政相对集中执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这只林业森林资源专业执法队伍的作用,同时各执法单位密切配合,继续对林区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生态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案件238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林政案件218起,取保候审9人,起诉2人,判决1人,林业行政处罚218人,清理排查了瑞丽辖区的挖沙采石和偷采煤矸石的不法行为,封停并挖断矿山道路22处,树立“矿山关闭警示牌”22块;立案查处5宗页岩砖厂的违法行为,耐心劝说业主退出保护区开采4例;强制关停关闭采砂石场和取土场24处,责令有责任主体的矿山业主对裸露点和荒土废石堆放点实施植被恢复及防水土流失工作。关闭了处于两江风景区的三家采石场,督促已关停5个砂石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保护区范围排查出窝铺、打猎点、养殖点、住房等56处违建窝棚,目前已捣毁违建窝棚12处。对剩余的44处违建窝铺拆除问题研究了处理措施。收缴各类木材532.63立方米、藤香木1640千克、木材碎片17.59吨、木炭0.264吨、小叶紫檀4092千克、滑鼠蛇3440.89千克、蝰蛇11.52千克、虎皮1张、云豹皮2张、梅花鹿角1只、龟板324千克、穿山甲片139.8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4.3万元。二是组织4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2017年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发挥乡镇林业站执法作用。市林业局以现场制作案件的形式进行指导,今年,指导乡镇林业站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7起。

5)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全力促进林业双增

2017年培育各种优质造林用种苗25.79万株,育苗27亩,完成采种233.5公斤。发动机关单位职工、群众等5千余人在学校、公园、水库周边、砂石厂、乡村公路两侧等地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市义务植树绿化造林45.3万株,超额完成州下达义务植树绿化造林30万株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双增。此外,积极对龙瑞高速延长线被破坏林地开展植树造林恢复林地36亩,植树3000多株。完成两个砂石厂、一个取土场生态恢复面积244.08亩,共计需项目资金567.16万元(含三年的管护费)。组织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市直单位绿化造林点检查造林25次、技术指导25次。

6)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提高农户收入

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派出驻村工作队4人,局领导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主要领导到挂钩村调研指导9次。帮助争取项目3个,撰写调研报告3篇,为民办好事13件,争取到位资金40.605万元。目前,共投入10.5余万元扶贫资金支持扶贫工作。其中投入6.5万多元购买了2600只原鸡发放给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饲养;投入4万元扶持行政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竹鼠养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技能培训7场次,培训765人次,在雷弄村发展养殖户6户,共养竹鼠3200只,在龙鑫竹鼠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700只。

积极推进惠农项目的落实。一是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了86名护林员进行公益林管护,享受公益林补偿的农户412户。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7.3万元。二是推进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补助项目,目前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的外业调查核实,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是推进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推广了省柴节煤炉灶693台, 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50台,完成了2016年省柴节煤炉灶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热水器市级验收工作,省级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项目也已完成了招标工作。配合省能源站在瑞丽组织承办了“云南省2017年太阳能利用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共培训了278人次,参加职业资格证考试的有232人。四是继续推进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兑付2016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1.0825万元,涉及农户数1600多户。兑现0.5万亩的森林抚育补助资金47.5万元。通过积极与瑞丽市农村信用社沟通,完成45万元的石斛种植贴息贷款工作。

7)努力向上争取资金。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向上争取资金2030万元,招商引资7800万元,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截至12月,已争取落实资金2222.68万元,招商引资完成787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4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27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4.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13.6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对比2017年收入较2016年增加1762.51,增加70%,增加主要原因拨入森林植被恢复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98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3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604.41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较2016年增加412.56万元,增加16%,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了砂石厂恢复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3.3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与上年对比2017年基本支出较2016年减少14.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金划入社保发改。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9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实施了砂石厂恢复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⑴“2110501款” 2016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77.8万元;⑵“2110699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6.59万元,其中:2014年退耕还林果中央专项资金支出24.46万元、2014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出2.14万元;⑷“2130108款”2013年薇甘菊防治与预警监测项目资金16万元;⑷“2130216款”2013年省级农村能源专项资金0.2万元;⑸“2130205 ”森林培育1.38万元,其中:2014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0.61万元、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0.77万元;⑹“2130207款”森林资源管理12.93万元,其中: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93万元、2017年“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⑺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4.46万元,其中:201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万元、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87万元、2015年第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68万元、2016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46万元、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央和省转移支付)85.57万元、2017年森林资源及生态效益管护经费1万元、2017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7.82万元、2017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5万元、2017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79.08万元;⑻“2130211 ”动植物保护1.38万元,其中:2014年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0.38万元、2015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费1万元;⑼“2130221”林业产业化70万元,其中:德宏州林业产业示范项目(中心苗圃建设)15万元、林业产业示范项目(市级配套55万元、⑽“2130227”林业贷款贴息297.11万元,其中:2016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118.84万元、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中央转移支付)178.27万元;⑾“2130232款”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3.79万元;⑿“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83.98万元,其中:2015年第一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8万元、2015年第二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2万元、2014年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9.98万元、2015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森林消防车购置)12.50万元、森林防火值守超时和应急通信补助、景碗防火站值班补助0.82万元、2016年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5.4万元、2014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0.51万元、2016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04万元、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10.94万元、2017年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市级配套)0.61万元、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薇甘菊病虫害防治)9.04万元、2017年防火值班补助(年初预算)3.09万元、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经费(年初预算)4.01万元、外来生物红火蚁防治经费(年初预算)13.04万元;⒀“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635.89万元,其中:2014年第二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40.51万元、2014年第三批森林植被恢复费11.5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畹町)2万元、2011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269.76万元、201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114.88万元、201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费63.05万元、林下产业资源石斛产业26.87万元、201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经费1.32万元、红火蚁除治经费2.02万元、森林资源设计调查工作经费11.55万元、2013年林业发展资金47.22万元、201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费1.27万元、瑞丽市国有林场改革州级试点补助0.54万元、2015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10万元、畹町林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18.4万元、林业产业扶贫资金10万元、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经费5万元;⒁“2130315款”抗旱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3万元;⒂“2130504款”2017年中央国有林场扶贫资金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99.15万元,增加16%。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实施了砂石厂恢复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7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4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2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12月向北汽瑞丽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森林消防特种用途车1辆,车辆价值13.62万元。相关手续于2017年8月办理完成,在2017年8月增加车辆购置费,该车辆属于在编车辆;二是2017年发生因公出国经费1.2万元,发生原因是根据瑞管发[2016]10号文件精神选调我单位1名职工金宝自2016年10月5日至2016年10月驻缅甸商务代表处学习锻炼,为期6个月,根据相关文件按每人每月0.2万元标准发放津贴。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66万元,增长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9万元,增长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6万元,增长2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二是2017年增加了因公出国经费;三是由于物价上涨及我单位车辆多数属于野外作业造成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0万元,占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4万元,占84%;公务接待费支出6.29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根据瑞管发[2016]10号文件精神选调我单位1名职工金宝自2016年10月5日至2016年10月驻缅甸商务代表处学习锻炼,为期6个月。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62万元,购置车辆1辆。2016年12月向北汽瑞丽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森林消防特种用途车1辆,车辆价值136206.76元。相关手续于2017年8月办理完成,在2017年8月增加车辆购置费,该车辆属于在编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9万元,接待人次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上级部门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9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项目增加造成办公经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丽市林业局资产总额5364.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9.74万元,固定资产1865.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2.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12万元。2017年度核减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7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94.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9项,账面原值119.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64.9

3499.74

1865.17

1194.95

215.43

454.7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局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金额共计507.75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资金采购金额为314.40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95.47万元、“工程”类支出211万元、“服务”类7.93万元;②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金额为193.36万元,为“货物”类支出。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瑞丽已实行预算绩效评价考核,2017年未列入抽查单位。(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少 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纲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级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同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处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瑞丽市林业局

                         2018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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