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22201000
中共瑞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面开展,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具体组织协调全市的反腐败工作。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具体组织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为基础,以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把瑞丽打造成“云南的深圳”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一是坚持立纪于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坚持压责于身,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坚持勇于创新,做深化改革先行者。四是坚持执纪为民,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五是严抓惩治腐败,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六是严抓作风建设,推动作风持续向好。七是严抓权力运行监管,标本兼治预防腐败。八是严抓队伍建设,打造忠诚执纪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12.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7.64%,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建盖办案点业务保障用房工程款及办案留置点装修工程款、州委巡察组进驻瑞丽巡察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2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96万元,占总支出的93.32%;项目支出95.31万元,占总支出的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38.5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下降91.6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1.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2.8%,主要原因:增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接待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办案留置点装修工程款、巡察工作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31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91.63%,主要原因:2016年办公楼(房屋建筑物)结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巡察工作组在瑞丽巡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巡察工作组在瑞丽巡察期间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各种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成立巡察办购买办公设备)、办案留置点及会议室装修工程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1%。与上年对比增12.8%,主要原因:增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5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2017年州委巡察组进驻瑞丽三轮,巡察组期间及周末负责接送产生的燃油费用。公务接待费32.9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291人次接待与2016年相比增134.63%。增加原因:2017年州委巡察组进驻瑞丽三轮每组11人,巡察时间为90天,产生的食宿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4.71万元,增长7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2万元,增长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89万元,增长134.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州委巡察组进驻瑞丽三轮,巡察组期间及周末负责接送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用。公务接待费32.9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291人次接待与2016年相比增134.63%。增加原因:2017年州委巡察组进驻瑞丽三轮每组11人,巡察时间为90天,产生的食宿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3万元,占43.59%;公务接待费支出32.91万元,占56.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外出办案、反腐宣传、监督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纪委以及巡视巡察组工作产生的接待135批次3291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1.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2.8%,主要原因:增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92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7.18万元,津贴补贴585.91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3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03万元。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86.68万元。抚恤金14.57万元,信访联络员生活补助20.40万元,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奖励金51.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5.92万元。办公费135.71万元,印刷费0.78万元,水电费2.54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差旅费18.83万元,会议费12.74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11.60万元,劳务费2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05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2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桌椅、复印机、照相机等10.6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7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0.96万元,固定资产1595.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14.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2.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35.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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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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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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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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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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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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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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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76.72 |
580.96 |
1595.76 |
1209.5 |
17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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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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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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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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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10.68万元,其中货物类10.68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决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18.46万元,减少了7.78万元,减少了57.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整体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根据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任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能得到提升。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无超编人员,人员控制较好。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对预算实行动态管理,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度相关制度,各类专项资金均明确相应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预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项目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2017年我单位三个预算项目支出,即:查办案件专项经费、办案点业务保障建设项目经费、巡察工作经费。 2017年三个项目支出在指标值都能在优良以上。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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