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21601000
瑞丽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有合署办公机构4个:瑞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瑞丽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瑞丽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瑞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内设机构4个:瑞丽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瑞丽市委政法委政治办公室、瑞丽市委政法委办公室、瑞丽市禁毒和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瑞丽市委政法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报账制管理,确保各部门经费正常运转,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核定编制17个 ,其中:行政编制15个,工勤编制2个。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10人、科员2人,机关工勤4人、离岗退养1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80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24万元,占总收入的95.47%;其他收入36.28万元,占总收入的4.53%。2017年比2016年收入781.15万元,增加19.37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增拨综治禁防工作经费及有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83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84万元,占总支出的98.21%;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1.79%。2017年比2016年支出632.82万元,增加205.02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增拨综治禁防工作经费及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2.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5.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等)支出2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其他资本性(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3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委政法委机关的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8.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8%;其他资本性(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6.9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5%。与上年支出614.03万元对比增加27.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支出641.95万元。⑴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支出;⑵用于政法委创建全市平安工作支出;⑶用于政法委网格化建设工作、网格员补助工作支出;⑷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支出;⑸用于防范邪教办工作支出。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保障经费支出等。如用于政法委创建全市平安工作支出;用于政法委网格化建设工作、网格员补助工作支出;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支出;用于防范邪教办工作支出。三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保障经费支出等。如用于政法委创建全市平安工作支出;用于政法委网格化建设工作、网格员补助工作支出;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支出;用于防范邪教办工作支出。四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⑴用于政法委创建全市平安工作支出;⑵用于政法委网格化建设工作、网格员补助工作支出;⑶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支出;⑷用于防范邪教办工作支出。
2. 公共安全(类)支出5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⑴用于禁毒防艾宣传、尿检工作支出;⑵用于禁防村民小组各示范点工作支出;⑶用于禁防工作队员保险支出;⑷用于禁防信息员补助工作支出;⑸用于禁防重点村整治工作支出;⑹用于禁防长效机制建设、村民理事会建设工作支出;⑺用于辅警及村寨民兵联防工作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退休人均公用经费0.35万元(含退休党建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预算的7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4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及履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6.59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7.28万元减少0.69万元,下降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比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的6.66万元增加2.7万元,增长40.54%(增加的原因是到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及脱贫攻坚工作队扶持开展支部党员爱国教育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10.63万元减少3.4万元,下降31.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每一项工作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切实把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整治了奢靡之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6万元,占56.42%;公务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占43.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委(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委综治维稳、防范处理邪教办、禁防办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委政法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84万元,与上年的632.82万元对比增加30.03%,主要原因分析政法委内的各项工作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支出、政法委创建全市平安工作支出、政法委网格化建设工作、网格员补助工作支出、综治维稳工作支出、防范邪教办工作支出、日常公用保障经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丽市委政法委资产总额35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43万元,固定资产129.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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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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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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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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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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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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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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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52.41 |
2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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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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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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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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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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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78万元。(其中:货物类108.1万元、工程类2.9万元、服务类15.78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来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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