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财政局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8393    作者:瑞丽市财政局 日期: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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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接收管理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八)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九)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瑞丽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成立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瑞改发[2018]1号)文件,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5名,在职行政工作人员11人。下设瑞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下属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在职事业工作人员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安置就业、优抚保障、尊崇褒扬、维护权益、管理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给力、久久为功,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展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1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8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18万元,上级补助54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91.2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84.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纳入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89.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2.93万元,上年结转996.8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2.93万元(本级财力651.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89.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纳入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4.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0.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纳入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项目支出9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3.9,主要原因分析新纳入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21.7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反映退休方面的支出);“208(类)-08(款)”支出401.62万元,主要反映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的支出(08款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208(类)-28(款)”支出1004.99万元,主要反映工资津补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等的支出(28款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8(类)-99(款)”支出2.4万元,主要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失业保险支出的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9(款)”支出635.28万元,主要反映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退役军人安置、军退移交政府人员安置房补助的支出(09款退役安置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支出)“210(类)-11(款)”支出236.6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的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12.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反映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10(类)-14(款)”支出54.88,主要反映退役军人优抚医疗救助的支出(14款优抚对象医疗反映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208(类)-01(款)”支出14.26万元,主要反映人社局转入干部自主择业工作经费的支出(01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经济科目分组,本级财政支出:2135.53万元,其中:301类-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基本支出417.05万元),302类-商品服务支出42.61万元;(基本支出17.71万元;项目支出24.9万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9.7万元(基本支出985.5万元,项目支出963.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上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6次,共计接待875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省州及邻近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瑞丽交流、调研产生的费用(范围)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依据

根据德政办发[2015]132号《德宏州办公室做好发放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2.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城镇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标准400元/月/人,2020年预测人数为80人,所需经费为80人×400元/月/人×12月=3840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0%,384000元×20%=76800元;州级承担剩余部分30%,(384000元-76800元)×12月=92160元;市剩余部分70%,224元/月/人×80人×12月=215040元)

 3.项目绩效情况

实施期目标

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优抚抚恤补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020年度目标

4.1一二级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三级指标: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指标值:80人

4.2一二级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三级指标: 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指标值:80人

4.3一二级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

   三级指标: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指标值:  不少于1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 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 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和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属于新纳入预算单位无上年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快报数)

一、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09.8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

二、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1195.5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82%。

三、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14.3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8%。其中:房屋构建物为0万元,面积为0平方米;汽车为0万元,数量为0(台、辆);

监督索引号53310200476400111

  [附件: 瑞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