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3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瑞丽市委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市委第九轮专项巡察为契机进行全面自检自查,自觉接受巡察,主动接受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与各股室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反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神,精简发文和控制发文,控制会议次数,改进工作作风。
2.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在农村利用团建品牌“三个一”活动继续做好党建带团建活动,强化党建带团建工作,使基层团的思想、组织、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切实增强党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把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党团组织周围。
3.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基层组织创新发展
召开瑞丽市中学共青团改革、少先队改革督导暨学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各中小学主要领导、各中学团委书记、各小学大队辅导员参加会议,对共青团、少先队改革工作再部署再推进。抓好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建好少先队大、中、小队,进一步规范少先队标志和少先队组织生活;丰富少先队活动,突出教育意义,组织全市各少先队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青春自护教育、开学第一课、生态文明进校园等活动。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帮扶困难青少年
扎实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制度化渠道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维护和促进青少年权益。依托预青办公室工作职能,积极整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以总结促落实,以创新促发展,为青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青年人才。
引领青年创新创业,青春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举办青年创新创业活动等手段帮助青年就业创业。一是开展青年素质技能提升培训,举办青年网络创业、种养殖、手工艺等技能培训班3场次,共计79人参加。二是开展青年创业指导培训,在全市集中开展2场外出优秀外出务工青年分享交流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9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5万元,占总收入的98.89%;其他收入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1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142.5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降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32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7万元,占总支出的99.23%;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0.7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8.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导致本年度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降低。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导致本年度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降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6%。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活动开展较多,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共青团勐卯镇委员会开展2019年“三个一”活动发生费用5000元;支付共青团弄岛镇委员会开展2019年“三个一”活动发生费用5000元;支付共青团畹町农场委员会开展2019年“三个一”活动发生费用5000元;支付共青团畹町镇委员会开展2019年“三个一”活动发生费用5000元;支付共青团姐相乡委员会开展2019年“三个一”活动发生费用5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导致本年度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降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2%。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各部门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接待费管理办法标准进行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及对基层团干部进行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2万元、租赁费1.41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差旅费2.66万元、劳务费2.77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7.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瑞丽市委员会资产总额13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0万元,固定资产13.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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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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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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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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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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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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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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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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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4.17 |
119.80 |
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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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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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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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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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因我单位2019年未列入绩效考核,故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附表9—附表12)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9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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