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及省州局、瑞丽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瑞丽市税务局坚持税收法治化与税收现代化协同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现将瑞丽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瑞丽市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通过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管;将税收税源情况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掌握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积极协调协税部门的配合,加强税收征管,形成合力,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遏制了提前征收、延缓征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全局共计完成税收收入16.15亿元,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局和县政府下达的2019年税收收入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
瑞丽市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及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集中办公,压紧压实减税降费工作责任,确保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通过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经统计,2019年瑞丽市税务局减税降费政策共计减免税费(8税2附加)30478.91万元,其中:2019年普惠性政策新增减免税费4768.5万元,提高小规模起征点减免税费895.56万元,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增值税税率)减免税费16805.47万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充分发挥了税收在调控经济、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方式
根据州局相关文件和参考模板,结合瑞丽实际先后制定印发瑞丽市税务局《进一步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征收管理效能工作方案》和《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第二阶段岗责模板(1.0版)》,秉持“无需求不打扰、无风险不检查、有困难马上办”的理念,将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始终,按照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合瑞丽实际的税收征管模式,逐步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由“管户制”向“管事制”改变:将四个分局根据管事制原则,统筹为纳税服务团队、基础管理团队、风险管理团队三个团队,进一步重构优化税费征管职能和岗责配置,形成“1+1+2”的管理结构。改“个人作战”为“团队应对”,逐步取消“统包统管”的保姆式管理模式,在新的岗责体系基础上,从高频业务入手,梳理各业务的机外及金三机内衔接流程,明确新体系下部门及部门内的分工责任,对征管业务的流转环节及办理时限进行最大程度简化,实现征管理念、业务流程、岗责体系的有机统一,最大程度降低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税收管理高质量持续提升。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瑞丽市税务局积极落实上级局要求,取消非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放管服”改革红利。落实总局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有关要求,不搞保留或变相保留。对纳税人办理频率最高的23项限时办结业务进行了流程梳理、再造,减少业务节点18个,办理时限平均减少7个工作日。将“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增至5大类105项,而相关材料由原来的12份减少到5份,环节由5个压减到2个,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减至2个工作日。率先试点推出“新办纳税人办理套餐”服务,将新办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的时间从税务总局要求2个工作日办结,缩短到符合即办条件的给予即时办结,最大限度节约纳税人等候时间。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在总局和省局的统筹下,2019年底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同时多部门联合设置窗口,实现“一厅通办”。利用多部门同址办公优势,与社保部门联合设置社保费征缴窗口6个,将原设置在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迁移到社保部门驻政务中心的区域,方便部门间社保信息的内部流转和纳税人缴费。与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联合设置2个税款征收窗口,将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办理存量房、增量房交易与税务部门征税窗口统一设置在一个区域,合署窗口现已基本实现资料“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套材料办两家事,避免纳税人多头跑。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不断能提高。
(五)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瑞丽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在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依法界定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分期分批在政府网站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有效规范制约权力运行。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废止。为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把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上级局的要求,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瑞丽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实行全面清理。经自查清理,本局今年共公示废止2个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公职律师服务制度。瑞丽市税务局为行政执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保障,2019年7月与云南欣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1位律师为本局法律顾问。聘请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预防法律风险为主、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及时补救为辅的原则,旨在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本局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顾问服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讲座培训,防范执法风险,对全局税务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人才储备起到良好作用。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为瑞丽市税务局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等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共2件。
(三)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依照省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目前瑞丽市税务局已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及其主要职责(2次)、执法权限(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执法流程(办税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执法监管(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定期定额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非正常户认定信息以及欠税信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纳税人等内容。
2.制度文件学习。在瑞丽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上,集体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瑞丽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动员会上,集体学习了“三项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各分局、业务股室配合完成“三项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工作,争取在近期逐步有效规范干部职工的执法行为,降低因执法行为不当,程序不合法等导致的复议及诉讼甚至刑事追究的风险。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事关全局,责任重大。瑞丽市税务局积极健全运行机制,搭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组织框;同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不定期对“三项制度”工作落查实情况进行督导检,对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应付、不及时或不按规定办理的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强化宣传,积极拓展“三项制度”的影响力。对内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提升思想认识,促进规范执法;对外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场所、QQ群等方式积极向纳税人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意义作用,充分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瑞丽市税务局于2019年9月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对案件进行审理审核,并及时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强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着积极作用。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领导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做到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坚持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制。议事过程有专人进行专项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交档案室存档。
(三)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签订、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内外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严格执行《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加强对税务裁量权行使的指导和约束,尊重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做到既合法又合理。及时上报基准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按要求回复州局关于行政执法基准征询意见。通过规范工作文明执法,2019年瑞丽市税务局在进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未出现纳税人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执法水平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2019年瑞丽市税务局共受理税务行政许可327件,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其中初次申请295件,变更申请32件。根据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及税务总局公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十万元版及以下的即时办结,百万元版及以上的,按照规定流程限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的高效快捷办理,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三)优化税收工作流程。瑞丽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税务总局最新制定的《纳税服务规范3.0版》、《税收征管规范2.0版》,完善岗责制定,形成统一的工作制度规范,实现税收工作流程的整体优化。加强各项规范的学习培训,确保规范全面落实。组织开展规范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确保规范顺利推行。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工作,对执法内容进行督查评价,形成执法过错的部分,严格整改落实,追究责任人责任。对于上级税收执法督察及内控监督平台的执法过错,结合《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瑞丽市税务局对有执法过错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截至12月,共计11人出现执法过错,除3人免于追究外,其他8人均被批评教育。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瑞丽市税务局现有职工152人,其中141人取得执法资格,4人为工职人员,7人为2018年—2019年新录用人员,暂未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建设。始终坚持以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为抓手,大力推行内控机制建设。一是瑞丽市税务局调整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内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内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实施等职责,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和人力保障。二是制定2019年内控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部署内控工作,形成了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完整链条。三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在纳税评估、税收执法、税务登记注销、非正常户管理、发票申领等方面查找出需完善和改进的风险点,形成源头预防。四是建立内控、监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运行高效的监督闭环。
(二)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2019年瑞丽市税务局积极配合完成上级督察,开展本级督察。对本局在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总部经济税务征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坚持边检查边整改。通过税收执法督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瑞丽税务依法治税进程,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瑞丽市税务局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瑞丽市税务局依法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向全社会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四)深抓党风廉政建设。2019年初瑞丽市税务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为72项,层层任务分解,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4人次,扫黑除恶和“打击走私”专题谈话148人次,“忠诚可靠 守纪作为”专题谈话148人次。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内部监督检查5次。认真开展定制赠送收受高档茶酒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问题、“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节假日期间专项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签订《德宏州税务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规守纪做忠诚干净担当税务工作者”》承诺书145份。
(五)畅通渠道,加强内外监督。汇同督察内审、巡察、稽查协调,向瑞丽市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接受监督。向纳税人发放了100份监督检查调查问卷,收回92份,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举报电话、信箱等媒介的畅通,拓宽日常监督渠道。同时由纪检组牵头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政策落实不力、统计把关不严,以及在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及时亮剑,严肃追责、严格问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瑞丽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目前,瑞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有瑞丽市政务中心、瑞丽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税收业务讲座等多种公开载体。2019年,瑞丽市税务局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更新维护频率,提高了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积极拓宽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有效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严格执行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瑞丽市税务局工作实际,按计划集中开展了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及干部职工定期学法活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体领学的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瑞丽市税务局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加省局、州局、市局举办的法制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促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税法规定的实体内容和执法程序,以及相关行政法律基础知识,不断增强税收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本领。使税务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更好地服务税务工作大局。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突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校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收法治宣传常态化、多样化。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创建国境线上的“青少年税法学堂”。通过课堂学税收、实地参观办税大厅、姐告国门税法宣传等多种形式,让银井小学的中缅小学生们从书本到实践,从教室到社会,更加生动地了解了税收,同时使青少年税法学堂的内涵也更加丰富。
(二)在办税公共场所拉宪法宣传横幅、悬挂宪法宣传周挂图及摆放最新税法等宣传资料。分别在市局、各分局大楼前悬挂宣传布标、宪法宣传周挂图;在办税大厅导税台及各业务柜台摆放税法普法宣传知识读本、税收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税法宣传视频,加大公众的知晓度。
(三)“法制宣传一条街”,参与集中宣传,形成宣传阵势。与全市多家单位在人员密集的农贸市场进行集中宣传,准备了800余份税法宣传资料,接受往来群众的涉税咨询,激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调整设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瑞丽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得到顺利推进,调整和充实瑞丽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年初制发2019年全面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和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项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不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二)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会前学法。2019召开瑞丽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共计6次,在会议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领导人重要论述。保持依法行政工作学习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夯实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提升了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税的能力。
(三)党建引领,加强党对法治税务的领导。以党建新格局为税收事业的引擎,以加强党建工作来管思想、抓作风、带队伍、领改革、促发展,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党建与税收一体推进,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成效映在税上,强化阵地作用,用党建工作促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整体进步,促进群团建设和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的进一步提升。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包括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文化素质。
十、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瑞丽市税务局将在省、州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核心思想,突出重点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促进瑞丽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
(一)强化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增强服务大局、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局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应对,加强税收联动分析,提高税收预测准确率。二是强化税收分析。及时了解企业运营变化情况,加大税收分析力度,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持续推进综合治税。在瑞丽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依托综合治税体系,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税源管理。四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开展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分析调研,努力挖掘新的税源和新的增长点,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抓好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深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实好各项减免税政策,持续推进网络申报、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效、简易办税流程,继续推进傣语、景颇语及中缅双语服务,以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三)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与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认真按照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要求,按照普法规划所确定各项任务目标,切实抓好内部执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办税公开,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改进税收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税收法治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调查研究,分析原因,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和规范瑞丽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五)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税工作计划》,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税收新常态,创新税法宣传方式,以税法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日为契机,结合税收宣传工作要点,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六)落实责任,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总抓手,持续加压、层层传导,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带好队、管好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聚焦监督执纪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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