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保卫,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加强基层基础和法制建设,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高重要信息,并制定出相应对策,维护好全县的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
3、组织指挥和迅速处置重大案(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治安问题,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4、领导全市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市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6、组织领导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7、领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领导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规划和管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9、依法组织领导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及时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办理各种车辆证照的审验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10、领导全市公安边防、消防工作,指导武警瑞丽边防大队、消防大队、内卫看守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1、加强对各业务所、队、室和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局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 理顺上下、左右关系,提高办事效率。
12、加强全市公安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挥职能,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13、加强对全市重大行动、重大案(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职能。
14、服从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上级公安局领导为主。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瑞丽市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情况汇报。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四项建设”。成立“四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办公室,分别由市局党委领导牵头负责,承担专项建设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等工作。
(1)、基础信息化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息化相关工作机制。2015年3月,市局成立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在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局各项基础信息化工作,科信办严格按照州科信委指示,研究制定我局公安信息化的规划设计、规范制定、项目评审、组织实施、实战应用推动、工作考核、综合管理服务等相应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抓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来,继续以维护和保障28个信息采集室正常使用、以瑞丽辖区118个标清视频监控系统为工作投入重点,不断深入推进云南公安侦查应用平台建设、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高速出入卡口抓拍系统建设及我市1000个公益性高清视频监控建设。2月份,为刑侦、反恐配发了加密网配套设备;4月份,完成了班岭、姐告两个边境监控点建设任务;5月份,通过省、州、市三级搭建的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完成了瑞丽120个标清监控点及市局内部60多个监控点接入市局信息中心联网平台,逐步实现了省、州、市共享视频资源;6月份还完成了市局业务技术大楼弱电工程招标工作。三是加强信息采集录入,全面提升信息数量和质量。依托警综平台社区警务子系统,严格落实采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确保基础源头信息采集到位;强化宾馆、旅店业、出租房、网吧等重点场所实名制信息登记管理,务必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上传;网安部门加强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微博、微信、QQ群等数据采集,使网上网下数据关联对应,提升了对虚拟网络的管理力度;同时,市局情报中心定期开展信息质量抽查、清理和核查专项工作,对“重、漏、错、假”等信息及时发现、清除、更新,尤其是对重点人口数据信息的管理始终确保信息资源鲜活准确,做到预警不出错、少出错,严把源头信息质量关。四是强化培训、加强实战应用,提升信息化服务实战能力和水平。制定《瑞丽市公安机关2015年基础信息化教育训练活动实施方案》和制作了信息化培训教材,全面开展信息化应用操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新、老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市局一旦发生重大案件,即启动“8+3”多警种联动模式,构建案发后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和情报等多手段力量“多点响应、多侦联控”工作模式,今年来,通过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破获了多起命案和一大批大案要案。五是加强机制建设,保障信息化建设应用顺利推进。严格执行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制度,结合“十三五”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按照项目规划统筹相关中央、省下拨的政法转移资金及州委、州政府下拨的其它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审计,优先确保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六是信息化应用战果显成效。利用“大情报”平台抓获在逃人员15人;利用网上布控功能抓获涉案人员26人;利用城市报警监控协助办案单位协破各类案件60件(其中刑事案件28起,治安案件32起),协助处理交通事故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8人,扣押可疑机动车辆24辆,查处违法人员24人;利用进出城机动车高清视频抓拍系统协助破获刑事案件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回被盗车5辆,查扣涉嫌套牌机动车6辆。
(2)、警务实战化工作。一是加快构建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扁平化指挥体系。指挥中心实行“指挥长”坐值制度,加强对复杂警情的指挥调度和跟踪督办。将交警大队接警值班室并至指挥中心接警平台,遇有交通事故,指挥中心接警员直接指挥调度街面巡逻交警处理,真正实现指挥中心对巡逻民警“扁平化”、“点对点”的指挥调度模式。二是加大民警实战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应对暴恐袭击专题培训、警务实战区域教官培训、新任科所队长警务实战培训、省厅警务实战教官送教下基层培训及全局六期的警务实战培训等工作,使全局民警在应对暴恐袭击处置能力和综合实战能力方面得到了提高,为今后的执法执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坚持防控体系实战化。城区组建一支90人的常态应急力量,设立7个武装卡点、3个边防检查站、5辆GPS巡逻车、40辆特警摩托昼夜开展巡逻、查缉工作。四是健全完善科学灵活的勤务运行模式。建立《瑞丽市公安局“两抢一盗”警情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对各类警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落实各类防控措施,科学部署打防警力。
(3)、执法规范化工作。一是组建预审专班。从各部门抽调10名业务精干民警到法制大队工作,专门负责接收处理各执法办案部门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所有案件,统一案件出口;二是抓执法质量水平。除涉密特殊案件外,各类刑事、行政案件的100%网上审核审批。今年来,全局共审核案件1982件2178人;提请逮捕195件303人,批捕185件275人,批捕率为90.76%;移送起诉192件192人,起诉率为100%;办理取保候审案件54件71人;监视居住案件192件224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冤假错案。三是抓执法整改。对办案过程实行动态监督,对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案件,专派法制民警随案指导,对有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同时,利用“百案评查”案件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办案部门按照审核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全年,共考评案件1438件(其中:刑事案件244件,行政案件1194件),发现刑事案件存在问题累计2380条,行政案件存在问题累计1769条,下发《每日案件质量通报》216条。四是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单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展出宣传展板50余块,提供群众法律咨询1万余次。
(4)、队伍正规化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依法从严管理队伍,规范执勤执法,主动服务群众。二是召开公安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整训民警队伍,引导广大民警做合格的人民警察。三是建立健全考评考核体系,研究制定《瑞丽市公安机关2015年度综合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每月一通报、半年一扎帐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追加经费的依据,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稳步推进。四是巩固宣传阵地,弘扬公安队伍主旋律。共有223篇(条)宣传稿件被部、省、州、市新闻媒体采用,有力彰显了公安工作成效和队伍形象。五是表彰先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2015年,瑞丽市公安局被州委、州政府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集体二等功,全局共有54名民警受到省、州、市的各级表彰奖励(其中3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5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6名民警荣获个人嘉奖)。六是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建党节、重阳节、第二个“9.30”烈士日中,积极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和因公牺牲困难民警家属,认真开展“忠诚从警纪念章”颁发仪式和民警、职工子女中高考助学金发放仪式,组织民警参加全市职工杯篮球运动会,激发民警斗志。六是抓群众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开展“警营开放日”、“进民居、访民情、知民意、暖民心、保民安”走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等爱民实践活动,切实改变领导干部作风,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创新思路,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以《云南省公安厅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指导,科学调整警力布局,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六张防控网”。一是创新布局街面巡逻防控网。将城区三所和姐告国门派出所的巡逻中队更名为巡逻临检中队,提高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提高盘查率和现场抓获率。在主要交通干线和社会治安复杂区域部署7个双向查缉点、3个边防检查站、3个流动查缉点、14个徒步巡逻组、5辆GPS巡逻车、3辆流动警务车、2辆PTU警车、40辆特警摩托车全方位开展巡防查缉工作,形成“点上管、面上控、路上巡、卡上查”的网格化巡防勤务模式。二是创新布局城乡社区防控网。制定《瑞丽市公安局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市划分为三级网格进行服务管理。一级网格共5个(分别为4个办证窗口和1个人民矛盾调解办公室),二级网格共20个(分别为2个公安分局,全市13个派出所,5个交警中队),三级网格共51个(分别为:38个社区警务室,4个流动人口服务站,2个交警大队驻企业便民服务点)。三是创新布局单位行业场所防控网。加强对重点单位及行业场所的管控力度,通过反复召开行业场所业主会,将全市70家重点单位、792家特种行业、171家物流寄递业、256家宾馆旅店业、出租房屋1879家、69家歌舞娱乐、桑拿洗浴、电子游戏场所全部纳入管控。四是创新布局区域警务协作网。通过建立部门之间警务协作、警种联动协作、跨区域联动机制,围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打击整治。紧紧依托中缅反拐瑞丽联络官办公室、中缅禁毒瑞丽联络官办公室,积极开展对缅警务合作,合力打击边境违法犯罪。共与缅警方开展边境联合扫毒行动13次,破零星贩毒案件4起,抓获缅籍贩吸毒及“三非”人员81名,缴获毒品72.25克,捣毁零星贩毒窝点12个;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移交被拐缅甸妇女儿童101人,缅方协助我方抓获刑事犯罪嫌疑9人,协破盗窃、抢夺案件29起,我方协助缅方抓获嫌疑人13人,协破刑事案件6件。缅方向我方移交维吾尔族人员偷越国边境案件6起18人。五是创新布局技术视频防控网。加大高清视频监控建设推进力度,完成瑞丽城区1000个高清视频监控、龙瑞高速公路瑞丽高速出入口、畹町高速出入口及畹町辖区机动车抓拍系统的初步选点工作,完成户育班岭、姐告国门两个边境监控点建设任务;“平安姐告”高清网络监控系统85个前端摄像头已经投入正常运转。六是创新布局网络社会防控网。共监管经营性上网服务单位(网吧)25家,采集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宾馆酒店)258家,采集联网单位102家,梳理网络重点社区18家,网络重点人员30人;配合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8名。成功处置瑞丽市“2.03”重大交通事故、“3.29”伤害致人死亡案、“2015.10.04”抢劫杀人案等重大舆情事件。
3、严守底线,确保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加大搜情力度。拓宽情报渠道,密切关注缅甸局势新动向,共搜集上报情报信息1611条(情报961条,信息650条),上报综合材料351份。二是严控重点人员。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和民警“三级包保”责任制,对52名列管国保重点人员纳入管控视线,按时更新“217”工程数据库,未发生重点人员漏管失控事件。三是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实现“双无”目标。共查获收缴“法轮功”煽动信件22封97份262页,纸币3张,录音电话4次,其它宣传品3册56页。四是加强对重点宗教场所的管控。将回民服务站、帕色基督教堂和天主教堂等重点场所列入重点管控范围,定期对其开展跟踪管控,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五是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共受理信访案件45件(重件6件),办结44件,未结1件。回告件信访事项44项,接待信访人员65人次,接听来访电话30人次,提供信访咨询35次;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起。
4、强化管控,整体推进反恐怖工作。一是建立反恐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反恐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力量,不断提升发现、控制、打击、应急能力和水平,形成防范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整体合力。二是强化动态管控。坚持“严查、严管、严防、严控、严打、严治”工作措施,坚持常态化清理清查,确保社会面上疆籍人员“零滞留”。三是组建反恐应急处置力量。按照“屯警街面、动中备勤”的要求,组建90人(特警30人、边防20人、武警20人、消防20人)的应急处置常态力量,动中备勤,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和暴恐事件的准备。四是筑牢反恐人民防线。以边境沿线社区村寨为重点,加强反恐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有奖举报、信息员等制度,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恐怖人民斗争,增强市民的防恐、反恐意识。五是做好敏感节点反恐维稳工作。制定周密的维稳方案、处突预案,全体民警取消请休假,全力以赴做好“6.4”、“7.5”等敏感节点维稳工作。
5、重拳出击,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严打刑事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冬春风暴”、“春雷行动”、“边境狩猎”等专项行动,主动进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共立刑事案件2384件(“两抢一盗”案件2155件),与去年同期立1978件相比,上升20.53%;破刑事案件739件(“两抢一盗”案件658件),与去年同期破696件相比,上升6.18%;打掉犯罪团伙21个,抓获逃犯人员234人,与去年同期抓获245人相比,下降4.49%,为群众挽回损失320余万元。二是严打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破毒品刑事案件3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3名,缴获毒品706.5501千克,与去年同期破案2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6名,缴获各类毒品607.5814千克相比,三项指标分别上升44.8%、59.7%和16.3%。破零星贩毒刑事案件2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0名,缴获毒品2769.2克,与去年同期破案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缴毒829.2克相比,三项指标分别上升117.5%、196.3%、234%。共收戒吸毒人员3414人,完成州政府下达2700人的126.44%。三是严打经济犯罪活动。立经济犯罪案件50件,破3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为群众挽回损失215万元。与去年同期立案33件,破案33件,抓21人相比,分别上升51.51%、0.6%、0.87%。四是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扎篱笆”、打击境外赌场“利剑”等专项行动。共受理治安案件6403起,查处6352起,查处违法人员6337人;收缴电子游戏机475台,电脑主板214块;收缴涉案枪支2支,子弹56发,火药枪19支,射钉枪21支,自制猎枪1支,气枪子弹1594发,杂弹173发,射钉弹697发,黑火药1727.7克;共清理外籍“三非”人员5188人次,遣送2557人次,纳入管理2631人次。五是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61起(刑事案件18起,林政案件143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63人,收缴木材413.5787立方米,檀香紫檀5.8吨,木材削片11吨,木炭421.399吨,石斛2204.5公斤,桂皮2500公斤,解救放生野生动物98只(头),为国家挽回损失629.64万元。
6、强化监管职能,全力保障公共安全。一是强化对行业场所的监管。召开行业场所业主会58次,清理出租房8716家次、暂住人口47154人次,查处违反旅店业管理的旅店业31家,查处违反房屋出租管理的出租房10家。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8018起,查扣无牌无证机动车2740辆,查获涉牌涉证机动车8辆。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起,死亡41人,受伤25人,经济损失8861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数增加9起,上升34.62%;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24.24%;受伤人数增加17人,上升212.5%;经济损失增加62910万元,上升244.79%;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乡镇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6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16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29起,罚款38.1万元,临时查封10起,拘留1人,实施“三停”11家,请市政府挂牌督办3家,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监管场所管理。严把入口关,严格收押流程,确保监所的安全。看守所共收押566人,目前在押293人;拘留所共收拘3018人次;戒毒所强戒转送吸毒人员1985人次,绿色关爱中心共收容“三非”人员2781人次,关爱老、弱、病、残戒毒吸毒人员181人次。五是加强内部单位治安防范监管。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保卫人员,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校园安全工作十个100%”的要求,强化校园安全措施落实,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确保全市校园安全万无一失。六是圆满完成系列安全保卫警卫工作任务。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慎之又慎”的工作原则,超前谋划,提前部署,严密制订每一个安保工作方案,圆满完成目瑙纵歌节、泼水节、胞波节、全省扩大开放工作会议、南洋华侨机工抗日纪念活动等一系列重大安全保卫、警卫工作任务。七是加大证件办理力度。强化服务意识,以方便群众为基础,办证窗口推出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强化对流动人员管理。全年共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7730人次,办理农转城325人,办理临时身份证1465人次,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26家、年检102家,办理印章刻制403份1135枚;共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等证件31267本次,为境外边民办理《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18708本次。全年,口岸出入境人员1913万人次,出入境车辆517万辆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26人。其中:行政编制4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8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6人。
实有车辆编制42辆,在编实有车辆4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130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7.12万元,占总收入的97.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3.84万元,占总收入的2.95%,与上年对比上升了71.6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071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39万元,占总支出的68.99%;项目支出3322.59万元,占总支出的31.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升33.6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93.3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14.58%,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有人员调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2.5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112.18%,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支出增加。
2016年政府采购11512.57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1022.22万元、工程采购466.81万元、服务采购23.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与上年对比上升37.06%,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人员调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公共安全(类)支出953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31万元,支出决算为31.37万元,完成预算的6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预算的6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62.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制后公务用车减少所致。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7.25万元,下降6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88万元,下降6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制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9万元,占91.46%;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占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安全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瑞丽市公安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XX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接待批次8次,接待人次315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8.0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办公费、业务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非:非法务工、非法居留、非法入境;
(二)、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附件: 瑞丽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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