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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第一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检查制度

浏览量:1578   作者:  日期:2023/11/17

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幼儿园园内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

二、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三、建立健全两班制的交接班制度及登记(目前只属于班级、门卫),幼儿接送制度(接送卡)。加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工作时间不离岗、不做私事。

四、要注意房舍、场地、玩具柜、玩具及运动器械使用的安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五、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吃药时仔细核对(药品、药量、幼儿姓名)有毒药品必须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地方,药品保管和服用要有医务人员或班级保教人员专人负责(详见药物管理制度)

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详见食物中毒制度)

七、保教人员不准带幼儿进伙房、锅炉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开水瓶、水果刀应放在安全地方,幼儿饮用开水凉后再倒入幼儿口杯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八、消防器械定期更换,正确使用,安全通道随时检查、不要阻塞。

九、保教人员随时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户外活动时要注意观察每个幼儿的动作,指导幼儿正确的活动,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的处分。因此,保教人员在上班时间不能随意聊天,而对幼儿放眼又放心。

 

文章来源:瑞丽市第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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