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规章制度
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黏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医务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医务室、学校领导、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径,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
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
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校医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四、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食品存放库房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通风透光干燥,保持环境整洁,配有防潮、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五、学校直接从事营养餐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六、学校专门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学生营养食品检查、接收、存放、分发等环节的管理,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力争做到营养食品在校内安全食用万无一失。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