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供水、供气、供电 > 供气 > 法规标准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2023年4月至10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2547   作者:  日期:2023/11/30

一、严格执行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疏导方案实施工作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 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699 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 门站价格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4 号),以及中石油 天然气销售云南分公司与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 2022—2023 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的气量结构和价格上浮比例,对202341日至1031日合同内非居民天然气量销售价格的上下游价格联动额进行测算。

本次联动方案涉及的均衡二浮动价气量,暂以20231月至3月挂靠 JKM 现货平均价格7.49/立方米计入。待2023年非采暖季结束后,根据 2023年4月至10月当月 JKM 实际现货价格逐月确定均衡二浮动价气量的最终价格,各城镇燃气企业按多退少补原则与用户结算。合同外气量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价格,不进行价格联动

(一)联动额计算

经过确认,德宏州非居民燃气销售联动价格应为0.87/方米。

(二)终端销售价格及执行时间

1.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执行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公司执行的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42元/立方米。

2.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执行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202361日至1031日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执行的 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上游企业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3.42/立方米)加《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5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德发改价格〔2023152号)结转的20225月份非居民燃气销售联动价格0.13/立方米(联动额每立方米 0.87元,结转的气量 331711立方米)疏导后德宏州爱众燃气公司的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 价为 3.55/立方米。对尚未执行非居民价格联动的20224月和20234月、5月三个月的联动额及其气量,按规定结转到以后价格联动周期进行顺价。

二、相关要求

(一)各城镇燃气企业要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妥善做 好对终端用户的宣传解释和气费清算工作,按照疏导后的价格进行多退少补,确保此次非居民用气价格疏导平稳过渡。

(二)在价格联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州发展改革委报告。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一篇:《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下一篇: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瑞丽市电子政务股
滇ICP备1300053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常见问题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
电话: 0692-4141329 0692-411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