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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6773   作者:  日期:2024/9/2

瑞政办发〔2024〕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勐卯街道办事处,仁隆公司,市直及州驻瑞有关单位:

《瑞丽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精神,全力推进瑞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为目标,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规模化发展。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

2.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水源、水厂厂址、管网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规模和净水工艺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标准化建设。

3.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水价改革为引领,建立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4.企业化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供水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5.智慧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城乡供水服务资源,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现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以片区为单元,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深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2024—2026年),构建工程保障网、数字信息网、管理服务网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具有特色的“三网一平台”,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

(四)工作目标

瑞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总投资7.43亿元,涉及瑞丽市中心城区片区、陆港新城片区、弄岛片区、畹町片区、环山工业园片区,共5个片区。项目分为2期,一期工程总投资1.84亿元,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二期工程总投资5.59亿元,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

二、重点任务

(一)新建取水工程。新建芒林水库取水口1个。

(二)新建输水工程。新建DN150-DN900输水管,管线总长约31.6公里。

(三)改建、扩建净水厂工程。涉及4座净水厂,分别为瑞丽二水厂、弄岛水厂、生物园区水厂、畹町老水厂,新增水处理规模5.75万m3/d。

(四)新建加压泵站工程。新建4座加压泵站,分别为畹町龙江水泵站、瑞丽二水厂泵站、弄岛水厂引水至主城区泵站、弄岛肉牛场泵站。

(五)配水工程。新建DN20-DN600配水管约120.87公里。

(六)高位水池。新建1座弄岛片区1000m3高位水池。

(七)信息化系统。建设泵站信息化系统、管网信息化系统、水厂信息化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确保项目落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两手发力,做到责任主体在政府、筹资主体在市场、监管运营主体在企业的一体化发展模式。积极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专项债资金倾斜用于水利项目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水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

(二)抓好核心问题,深化水价改革。城乡供水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规模化水厂供水执行政府定价;农村生活用水则在发展改革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统管”的水费收缴机制,因地制宜确定水费计收方式,在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较大且利用率较高的地区,原则执行阶梯水价;在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利用率较高的地区,可执行单一制水价;在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地区,宜执行两部制水价;落实农村水价补贴机制,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由政府统筹予以适当补贴。

(三)强化运行管护,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全面划定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涉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执法监管和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供水设施、侵占污染供水水源等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公众节水、爱水和市场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瑞丽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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