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二、审批条件
申请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的条件:
1 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委托送达的,还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 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检察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号
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及当地民族节日)。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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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首次登记 |
|
1 |
查封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资料 |
原件 |
纸质 |
1 |
√ |
|
2 |
协助执行通知书 |
原件 |
纸质 |
1 |
√ |
|
3 |
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书 |
原件 |
纸质 |
1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即时办理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审批收费
不收取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签领送达回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
业务咨询电话 0692-4119005
投诉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
监督电话 0692-6995699
[附件:附件 不动产查封]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53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