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浏览量:23000    作者: 日期:2019/12/5

一、受理范围

1、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3、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4、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5、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6、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7、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应当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二、审批条件

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条件:

以出让、划拨、作价出资、租赁、授权经营等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

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8910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及当地民族节日)。

四、申请材料

 

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首次登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签字的时候核对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法人到场签字核对身份证原件。)

  原件

纸质

1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调拨使用土地通知书等)

原件

纸质

1

4

土地出让价款单据复印件

原件

纸质

1

5

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门牌号证明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登记费:按规划用途,住宅: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

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免收证书费,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11号窗口

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台

业务咨询电话0692-4114628

投诉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

监督电话0692-6995699


 [附件:附件 不动产首次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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