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浏览量:22846    作者: 日期:2019/12/5

一、受理范围

所有在瑞丽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不动产产权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二、审批条件

申请不动产异议登记的条件: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

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10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及当地民族节日)。

四、申请材料

 

不动产异议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首次登记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2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原件

纸质

1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签字的时候核对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法人到场签字核对身份证原件。)

  原件

纸质

1

4

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的证明

原件

纸质

1

5

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原件

纸质

1

6

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相关材料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时办理

六、审批收费

登记费:按规划用途,住宅: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550/件。

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免收证书费,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11号窗口

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台

业务咨询电话 0692-4114628

投诉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

监督电话 0692-6995699


 [附件: 附件 不动产异议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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