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所有在瑞丽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不动产的,不动产已在相关部门登记过的权利人。
二、审批条件
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的条件:
2 抵押权已经实现的;
3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抵押权消灭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号
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8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及当地民族节日)。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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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首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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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注销证明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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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签字的时候核对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法人到场签字核对身份证原件。) |
原件 |
纸质 |
1 |
√ |
|
3 |
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原件 |
原件 |
纸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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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证明不动产权注销的相关材料 |
原件 |
纸质 |
1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六、审批收费
不收取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登记注销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8号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业务咨询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大厅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台
业务咨询电话 0692-4114628
投诉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
监督电话0692-6995699
[附件:不动产注销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414153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 邮编:6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