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浏览量:1046    作者: 日期:2023/10/20

编号:2023-103

赵吉龙因保管不善,将下列房产证、土地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坐落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1

瑞丽市古龙珠宝步行街1-3401

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13351

瑞国用(2009)第755

2

瑞丽市古龙珠宝步行街1-3406

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4377

瑞国用(2009)第637

3

瑞丽市古龙珠宝步行街1-3428

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4358

瑞国用(2009)第628

4

瑞丽市古龙珠宝步行街1-3416

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4373

瑞国用(2009)第633

5

瑞丽市古龙珠宝步行街1-3418

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00024372

瑞国用(2009)第632

本声明是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遗失的证书没有任何产权及债务纠纷,若因隐瞒事实,则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吉龙

20231020

文章来源:瑞丽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