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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地震灾害,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正确、及时、有效地进行灾后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瑞丽市地震灾害快速反应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现将《户育乡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户育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户育乡地震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地震灾害,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正确、及时、有效地进行灾后救援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瑞丽市地震灾害快速反应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时,由乡党委、乡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并成立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书记为指挥长,指挥部下设一个应急处置办公室,七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即:抢险救援(村组工作组)、通讯联络组、交通运输组、供水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防疫组、治安保卫组。
(一)应急处置办公室
主 任:恩控翁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虞 龙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迅速组织深入全乡各村组了解、自救、安抚受灾群众,收集震情、灾情等,及时向市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报告。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3.组织震后隐患排查,负责震害损失调查核实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抢险救援(村组工作组)组
组 长:恩控翁吏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赵 进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乡武装部部长
李晓东 户育边境派出所所长
成 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户育边境派出所、民兵队伍、各村、组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1.安排与组织人员避震、撤离、疏散,落实避难场所或场地;2.开展自救互救行动,伤员救护;3.现场信息采集(摄、录拍)及协助灾情调查、统计、上报;4.现场指导处置,与乡指挥部联络、传达处置指令;5.生命线工程与设施抢修,次生灾害的处置,房屋排危加固;6.接受援助,救灾资金、物资和物品分配,落实灾民食宿安排,协助善后救济、赔偿等核实工作;7.地震知识宣传。
(三)通讯联络组
组 长:余 颖 乡宣传委员
副组长:杨世达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传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 员:乡党群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在应急准备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信物资的准备工作;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信畅通无阻。
(四)交通运输组
组 长:杨耀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麻 腊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在应急准备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五)供水、供电保障组
组 长:杨耀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麻 腊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在应急准备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2.地震发生后,供电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3.在应急准备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水源进行检修、加固;4.地震发生后,水务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源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水。
(六)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 长: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虞 龙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乡经济发展办、乡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村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1.在应急准备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乡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5.在应急准备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6.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7.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七)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 长:余 颖 乡宣传委员
副组长:许庆梅 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乡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1.在应急准备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八)治安保卫组
组 长:赵 进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乡武装部长
李晓东 户育边境派出所所长
成 员:从乡边防和平安法治办、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户育边境派出所、乡司法所、乡民兵队。
主要职责:1.在应急准备期间或破坏性地震灾害时,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2.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5.在应急准备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6.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7.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
二、应急响应与救援工作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1.各挂村乡领导向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震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乡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乡办公室汇报灾情,乡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市指挥部汇报灾情。
2.各挂村乡领导负责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安置群众生活,寻找安全区,组织民兵巡逻,对伤员采取临时救护措施。
3.各挂村乡领导根据灾情具体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救援需求。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1.各挂村乡领导向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震后在半小时内必须向乡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乡办公室汇报灾情,乡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市指挥部汇报灾情。
2.各挂村乡领导负责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安置群众生活,寻找安全区,组织民兵巡逻排险,对伤员采取临时救护措施。
3.各挂村乡领导根据灾情具体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救援需求。
4.配合省州市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好灾评现场评估向导,提供第一手地震灾害损坏的房屋、生命线工程、基础设施、森林植被的图片资料。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四、震后72小时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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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行动 |
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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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十分钟内 |
避震、疏散 |
脱离危险,各工作组人员到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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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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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紧急部署会议,边部署边行动。党委坐镇,政府分头指挥。 |
排险、救人、调查灾情上报,了解上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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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小时 |
继续开展救援;开设指挥部;启动避难场所,开辟救灾通道;维稳;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组织紧急物资调运。 |
救人、排险、上报灾情,安抚群众,重点目标警戒,分析了解紧急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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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小时 |
组织重伤人员转移治疗,了解重要救援、救助目标的具体情况,为专业救援队的救援工作提供相关支援。 |
组织工作组,开展进村到户的救助、灾区危险源和次生灾害排查,组织相关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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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6小时 |
召开抗震救灾会议,汇集情况,调整部署,继续组织救援、抢险。 |
组织选定领导视察慰问点,准备灾情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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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8小时 |
根据上级部门指挥的要求,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汇报会,落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加强与专业救援队的联络。 |
配合上级指挥工作,全力组织力量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力量对支援力量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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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12小时 |
组织部门对罹难人员进行鉴别登记、掩埋,开展防疫,加强灾区社会的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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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根据灾情,调整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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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4小时 |
加强重症伤员的转移,进一步核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合理开展救灾物资的调运、配置。 |
慰问伤员和重灾群众。动员受灾群众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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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8小时 |
开展对各救援队的慰问,与地震部门共同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追踪救援、排险工作情况。 |
深入重灾区查看抗震救灾情况,全面部署恢复基础设施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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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72小时 |
全面组织开展对应急救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加强防疫工作。拟定救援工作结束计划。 |
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全面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做好救援工作结束的社会维稳。 |
五、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3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户育乡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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