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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937    作者: 日期:2024/9/19

目前,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瑞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2025年瑞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把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作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确保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结合瑞丽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4〕36号)等文件精神,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今年12月底,缴费比例至少要达到98%以上,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100%参保,努力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本方案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政策依据、筹资原则及目标、参保范围、筹资标准、统一集中征缴期及待遇享受时间、缴费方式、办理地点以及筹资工作要求进行解读,主要明确了2025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明确参保对象范围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参保及要求。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国家、省、州规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是财政补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是资助参保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按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持有残疾人证的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计划生育救助对象、纳入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和边境一线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居民等分类资助参保。

四是缴费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新旧文件差异

一是参保缴费标准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二是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有固定等待期。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五、专业术语诠释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简称城乡居民“两险”。

通知原文: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