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应急机制,正确处理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的突发事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三、预案启动条件及启动程序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及消防水车扑救无效的;
6、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
7、国界两侧五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8、需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友邻乡镇、单位支援的。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镇政府办公室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宣布启动。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
1、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组织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指挥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武装部、镇党政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驻姐相镇站、所、各村委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主要职责
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所在启动预案时设立综合调度组、火灾扑救组、转移安置组、交通运输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综合材料组和医疗救护组、火案侦破组,负责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各项应急工作的落实。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动态;传达国务院及省、州、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按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的决策落实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应急通信保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面掌握火灾扑救情况,及时起草综合报告和领导讲话等材料,核发有关文件等,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火灾扑救组:负责召集义务扑火队及驻地军警力量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3)转移安置组: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事宜。
(4)交通运输调动组:按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的要求,组织调配运输车辆,保障运输路线畅通,扑火机具和人员及时运送到火场。
(5)宣传报道组: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的宣传报道。
(6)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扑火物资、扑火前线给养的供应。
(7)医疗救护组:负责扑火伤员的救治。
(8)火案侦破组:负责配合市森林警察进行火灾案件查处。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职责
全面负责火场扑救指挥工作,督促、检查各区段扑救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汇报火场情况,提出扑救建议。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
全镇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森林火险时段和重点火险区的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
(二)火险预测预报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做好火险巡查预报。
(三)林火监测
启动预案后,及时掌握热点变化,利用了望高地和地面巡护对林火发展动态进行实时监测。
(四)信息报告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各村小组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村委会接到火情后5分钟内上报到镇政府值班办公室。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负责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同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六、应急响应措施
(一)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坐标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调度安排,扑火兵力部署图,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森林草原火灾基本情况,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二)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统一组织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
(三)扑火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点等重要设施安全。
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快速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武警森林部队等作为扑火主要力量,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5、实行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草原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电信部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讯系统。
(五)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七)医疗救护
由卫生院组织有经验的医生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患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必要时请示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
(八)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警部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
(九)应急结束
当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明火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火、无烟”后,扑火前线指挥部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由扑火前线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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