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教育体育局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20421    作者: 日期:2020/8/4


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瑞丽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2021年,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基本建成与省、州、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瑞丽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瑞丽市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  俊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瑞芬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员:康永贵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  艳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股长

             阮其玲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股副股长兼民族教育股股长

             翁草鲁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股副股长兼体育艺术工作负责人

             梁立斌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股副股长兼德育安全股股长

             杨国印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副股长兼人事工作负责人

             杨光荣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副股长兼规划财务工作负责人

             罕景丽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副股长兼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

             朱耀军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副股长兼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尹红平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岩     市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主任

             何     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张新艳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康永贵担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编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并在单位“公开目录和指南”专栏集中展示。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11月15日以前配合市政府完成栏目的优化设置工作;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的规范化管理,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栏目内容的更新与填充。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将共性公开事项融入义务教育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实现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在事项承诺公开的渠道上可以找到对应信息。在梳理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时,除对上级指引中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外,还将已梳理出来的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涉及本领域事项进行合理归类,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事项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调整、优化相协同。

(三)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公众参与、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工作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形成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上级要求对涉及义务教育领域的政策及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四)编制完成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开展义务教育领域的事项梳理和公开,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在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的调整完善、动态更新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督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积极组织有关股室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业务分管领导要做好对上协调对下指导工作,有力推进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瑞丽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