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6965    作者: 日期:2016/9/26

瑞丽市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工作开展过程的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瑞丽市林业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文章来源:瑞丽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