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3041    作者: 日期: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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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地管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依法报批,强化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区的保护管理。执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政策。2022年中央和省下达公益林补偿资金299.06万元,全年支付生态效益补偿47.8万元,劳务费约236.2万元。省级公益林下达资金1.76万元,全年支付劳务费18240.0元。2022年天然林下达停伐补助资金197.55万元,全年支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79.1万元,劳务费约114.15万元。

工作中利用中央拨付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聘用261名护林员,让群众参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草政策的宣传,分别按照每月1520元和800元的标准支付劳务费,解决部分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推动平安林区建设和边疆民族团结,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维护辖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拯救收容,严格执行全国人大的决定,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2.重视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全民义务植树方案,分解下达30万株的目标任务,参与城市和社区绿化种植,打造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完成了10000亩森林抚育(中央财政补助200万),1000亩新造林任务(中央财政补助50万元),1000亩坚果森林和蔬菜(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100万元)等林草项目规划实施,计划年内验收并兑付补助资金。

3.重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除治有害生物

加强重点火险区和高火险期的林草防灭火管控工作,组建专业扑火队,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边境取得了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了生态安全。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木材林产品的外调检疫工作,在重点林区和320国道沿线开展了薇甘菊和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的除治工作。

4.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推进法治林草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建工作专班,加快完成打私办移交涉林行政案件的办理,妥善处置和完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办理涉林案件98起,其中:瑞丽市“打私办”移交非法买卖、贩运木材产品案件96起,截至2022年9月8日,案件已办结完成77起,调查办理中19起。按照瑞丽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安排(《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涉林案件查办专题会议纪要》第28期),已办结的案件收缴的涉案木材298.782立方米,其它不易检尺的各类木材48.301吨已移交瑞丽市公安局进行处置拍卖。(其中:花梨木原木35.735立方米;花梨木锯材90.8424立方米;酸枝木锯材5.3886立方米;柚木原木55.539立方米;柚木锯材109.936立方米;椿木锯材1.341立方米);其它不易检尺的各类木材(其中:花梨木锯材36.65吨;酸枝木锯材11.171吨;降香木原木0.48吨),涉案货值近400万元;办理其他涉林违法行政案件2起,罚没款总计:1.65725万元。

5.重视林草产业发展和科技推广

持续推进瑞丽林草产业发展,重点推进“一园两区”(瑞丽植物园、瑞丽苗木产业园区、瑞丽石斛产业园区)项目。积极推进瑞丽植物园纳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项目,围绕乡村振兴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强力推进林草林下产业发展工作,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菌、林苗、林花、林蜂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发展林下种养业,林下产品采集、经营加工及品牌建设,培育特色林产品基地和林业产业园区。

结合实际组建林草产业与科技推广站,落实产业科技推广工作落实,确保有人抓。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可持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培育发展经营加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苗木培育等绿色生态富民产业,支持开展产品认证、生态标识、地方品牌等工作。

6.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2022年1月26日下发了“瑞丽市总林长令”,6月30日制定下发了瑞丽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7月10日制定了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计划,7月8日政府常务会听取了林长制工作;7月13日召开了我市年度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暨总林长会议;7月19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林长制工作报告;7月27日组织四办、乡镇、街道召开了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调度视频会,强调落实好今年市级总林长令、六项制度以及7月13日召开的市级总林长会议相关安排部署要求;7月22日市林长制办组织开展瑞丽市林长示范林义务植树活动;6月23日、7月31日,市级总林长毛晓书记、尚腊边市长分别到户育开展林长巡林及林长制工作调研;9月1日市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各乡镇、(街道)林长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林长制专题业务培训。目前瑞丽市共设林长73名,其中市级林长7名,乡级29名,村级29名,专管员196名,市级责任区6个,乡级责任区29个。市、乡、村级林长先后开展了194次林长巡林工作。今年是市林长制宣传年,目前开展宣传媒体宣传林长制工作10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7期,全市范围内群发短信6次。截至7月12日,制作安装林长公示牌28块(市级林长公示牌2块,乡村级林长公示牌26块)。

7.加强林草统计,努力完成经济指标

以复工复产、助推瑞丽经济发展,服务于重点建设项目为工作目标积极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底,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677份,批采活立木蓄积104012立方米,原木79697立方米,产值5391万元。竹材采运20万株,产值160万元。

配合企业个人上报涉及使用林地项目,取得上级林地使用许可的建设项目共计15个,获批使用林地89.8107公顷(1347.1605亩),涉及项目投资总额达35.256亿元,为重点项目落地和复工复产打下了基础。

截至2022年末,完成和实现林业生产产值8553万元。其中:人工造林:面积2300亩(澳洲坚果),产值230万元;森林抚育:产值2492万元;木竹材采运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677份,批采活立木蓄积104012立方米,原木79697立方米,产值5391万元;竹材采运20万株,产值160万元;义务植树、零星植树:完成30.21万株,产值280万元。

8.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履行部门主体责任

一是抓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衔接,做好监测户的挂接挂联和动态监测工作;二是重视平安建设、保密工作、强边固防工作,在意识形态领域倡导正能量,加强自媒体和社会舆论正面引导,履行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责,重视群众信访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防灾减灾,重视安全生产,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和自建房隐患排查,防范自然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三创”示范点打造,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灭蚊灭鼠整治环境卫生,在弄莫湖公园和重要城市节点开展植树活动,提升城市品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与种苗林场管理股、野生动物保护与湿地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8,806,5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86,591.3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7,776.55元,下降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9,876.55元,下降5.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47,900元,下降88.09%。减少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未实施,造成财政补助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8,826,778.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2,039.81元,占总支出的47.71%;项目支出15,074,738.74元,占总支出的52.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61,156.04元,下降14.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2,193.72元,增长2.02%;项目支出减少5,333,349.76元,下降26.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减少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未实施,造成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52,039.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99,532.1元,占基本支出的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2,507.71元,占基本支出的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74,738.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第一批应急项目线路通道林木资源调查项目支出100000元,用于支付应急项目线路通道林木资源调查技术服务费。

2.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有害生物防治劳务费。

3.2021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支出)项目30200元,用于支付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薇甘菊除治工时费。

4.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防火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补助)项目支出220000元,用于支付防火机具设备款。

5.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恢复(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支出400000元,用于支付畹町栾岗山管护用房工程款。

6.2016年省级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出10000元,用于支付下乡差旅费。

7.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森林抚育)支出337179.4元,用于支付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补贴。

8.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瑞丽市国有林场中心苗圃林木良种补贴)项目支出140000元,用于支付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劳务费。

9.2022年中央改革林业发展资金(瑞丽市国有林场中心苗圃林木良种补助)项目支出500000元,用于支付中心苗圃林木良种培育劳务费。

10.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支出337179.4元,用于支付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补贴。

11.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支出45000元,用于支付技术服务费。

12.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岭瑞公司林木良种补贴)项目支出300000元,用于支付岭瑞公司2020年林木良种补贴。  

13.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岭瑞公司林木良种补贴)项目支出300000元,用于支付岭瑞公司2019年林木良种补贴。

14.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岭瑞公司石斛种质资源培育补助)项目支出300000元,用于支付岭瑞公司2021年林木良种补贴。

15.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支出1510808元,用于支付天然林停伐管护人员管护费和天然林停伐个人和集体补助。

16.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支付直达资金(全省林草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和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支出152722元,主要用于支付过路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等。

17.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支出294680元,用于支付天然林防火道路修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18.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1308819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服务费、公益林管护站零星工程修缮费。

19.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252318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天然林停伐管护人员管护费和天然林停伐个人和集体补助。

20.2021年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1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费。

2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2066741元,用于支付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费、集体和个人补偿费。

22.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支出600448元,用于支付公益林防火道路修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23.2022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项目支出4896元,用于支付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费。

24.2022年瑞丽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支出245.21元,用于支付车辆燃油费。

25.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补助)项目支出82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劳务费。

26.2022年林业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39504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电子政务OA信息费。

27.2022年平安林区创建设项目22160元,主要用于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

28.2018年省级林业贷款贴息项目19952元,主要用于支付涵森公司2018年林业贴息款。

29.瑞丽市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中央)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防火营房、储备库工程款。

30.2020年沙漠蝗监测防控项目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防虫高空测报灯设备款。

31.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5330.72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2022年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专项经费支出21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专业扑火队意外伤害保险、工资及伙食费。

33.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改发展资金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158276元,主要用于支付松树枯死树清理劳务费、差旅费、姐勒水库头种树控制薇甘菊工时费。

34.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市级配套)支出445500元,主要用于支付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款。

35.2022年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支出36193.6元,主要用于支付防火宣传标语制作费。

36.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除治薇甘菊药剂款、姐勒水库和云安社老寨薇甘菊除治工时费。

37.2021年森林防火“三三”制工作经费支出40149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

38.瑞丽市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支出200000元,用于支付云南创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勇池森林防火高风险综合项目工程款。

39.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5555.52元,用于支付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

40.2019年中央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支出261427元,用于支付吴勇池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扑火营房工程款。

41.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费(市级配套支出38573元,用于支付吴勇池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扑火营房工程款。

42.野生动物普查、保护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37156元,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317970.07元,用于支付植物园铁力木种植抚育管护费、姐勒水库秋枫树2022义务植树劳务费等。

44.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资源调查项目专项经费 )支出44140.59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中心苗圃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048381元,主要用于支付障性苗圃建设拟用林地补偿款及工程款。

46.2022年瑞丽市生态修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9912.99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信息化建设)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电子政务OA信息费。

48.瑞丽市中心苗圃建设专项经费支出177603元,主要用于支付杨应明保障性苗圃护坡片区种苗款、杨应明保障性苗圃苗木搬运移植工时费。

49.2021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28910元,主要用于支付杨应明乡村绿化种苗款。

50.2022年义务植树种苗及管护专项经费支出99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杨应明2021年姐勒水库地块22亩义务植树抚育管护费。

51.2020年石场生态恢复专项资金支出237639.93元,主要用于支付砂石场生态修复管护费和种苗款。

52.2022年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 (中央)支出141668.40元,用于支付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

53.2022年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 (省级)支出113692.76元,用于支付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

54.2022年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 (州级)支出26760.65元,用于支付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

55.2022年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 (市级)支出62441.5元,用于支付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

56.2019年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专项经费支出1145元,用于支付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培训费。

57.联防所伙食保障经费支出1560元,用于支付瞿希伦、陈万方边境边防联防所执勤伙食费。

58.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200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86,59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减少5,004,851.03元,下降14.81%。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不能正常开展,财政补助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1,53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其中:“2080501款”支出643,951.6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通讯补助。“2080502”款支出204,331.2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报刊费、办公费、退休支部委员工作补贴等;“2080505款”支出1,099,620.32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2080506款”支出108,120.5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2089999款”支出35,514.73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7,85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2100410款”支出101,5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守伙食补助和应急项目线路通道林木资源调查技术服务费。 “2101101款”支出2129,088.19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大病补充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101102款”支出223,208.6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2101103款”支出376,327.2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保险;“2101199款”支出37,668.09元,主要用于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其中:“2110405款”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费;“2110499款”支出250,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设备和薇甘菊除治药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4,374,04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8%。其中:“2130201款”支出3,498,004.46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4款”支出6,303,65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2130205款”支出2,259,358.80元,主要用支付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工时费、2019年林业贷款贴息和2019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瑞丽市岭瑞公司林木良种补贴等;“2130207款”支出1,964,082.58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和保险费、天然林停伐管护人员管护费和个人及集体补偿款;“2130209款”支出5,545,50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费、个人补偿费、办公费、培训费等;“2130211款”支出8,445.21元,主要用于购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防护口罩、手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0223款”支出39,504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电子政务OA信息费;“2130226款”支出22,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2130227款”支出19,952元,主要用于支付涵森公司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2130234款”支出2,107,204.84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2130299款”支出2,261,613.58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种苗款、药剂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太阳能补助、节柴灶补助等;“2130803款”支出344,563.31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1,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培训费。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6,900元,支出决算为144,70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712.0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6,900元,支出决算144,70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71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数均压减3%。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351.86元,下降1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82.06元,下降1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69.8元,下降71.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部分已发生的车辆运行费用未结算;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各项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2,320.46元,比上年减少19,102.47元,下降2.24%,2022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1,152,878.25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553.02元,固定资产28,743,516.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937,076.32元,无形资产372,7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1,210.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5,9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6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历史性访缅重大成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围绕省州市战略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路子,以林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深化林草改革,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林草投融资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强化国土山川大绿化、自然生态大保护、林草产业大发展、林草扶贫大格局、林草资源大数据等建设, 切实推动瑞丽林草事业走出一条以生态保护优先、绿色产业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瑞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整体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能有效反映单位履职效果,预算资金分配与单位职能、整体绩效目标一致;预算安排与其他资源投入能够有效支撑单位职能实现和规划目标落地。项目预算与部门履职及重点任务相匹配,总体上看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附有资金拨付文件、资金下拨分配表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以任何形式发放补贴或奖励,杜绝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权力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3300101111

 [附件: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10120328163822023102211105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