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324    作者: 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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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我们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并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的划定,并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和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动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我们拟订促进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以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8.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我们负责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对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加快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系;

15.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负责可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巩固和强化瑞丽林草狠抓落实年“一二三四五”的成果,同时全面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推进建设瑞丽植物园项目建设,塑造“瑞丽植物园”品牌;

3.结合国债项目争取,全力推进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同时抓好森林防火通道和森林步道项目,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4.按照《云南省关于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利好政策叠加期,推进瑞丽林草十创:一是梳理目前林权基本情况、林地资源情况。二是对可开发的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优势资源进行整理,并上图展示。三是划定自然保护区、天然林、商品林等林下产业示范区。四是制定国有林场经营机制改革试点区规划。五是制定林权收储工作方案。成立林权收储机构,争取全省首家。六是开展林权抵押融资试点;七是开展林下经营权证试点;八是开展林票试点,争取全省首张林票;九是和银行、金融、保险对接林草产业发展相关配套金融业务、试点业务;十是聘用森林经营“工匠”;

5.持续抓好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安全生产、灾害预防、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禁毒防艾、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素质教育、法治建设、公民道德、民族团结、强边固防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08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9.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9.26万元,增长7.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1.26万元,增长7.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工作,各项目得以正常开展,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09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47万元,占总支出的43.33%;项目支出1,753.10万元,占总支出的57.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0.89万元,增长7.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73万元,下降2.53%;项目支出增加245.63万元,增长16.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工作,各项目得以正常开展,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0.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2.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3.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遗属补助专项经费3.6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的支出;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07万元,主要用于草原基况调查项目技术服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3.罚没款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20.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

4.上年结转自有资金3.65万元,主要用于货物外调征管服务执勤点值班费、伙食费及中心测报点监控设备维护等的支出;

5.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和造林项目301.0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抚育和造林项目的补助、劳务费等的支出;

6.2023年瑞丽市珍贵树种造林项目专项经费29.29万元,主要用于瑞丽市姐勒水库珍贵树种造林劳务费的支出;

7.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林业专项资金357.6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蔬菜和澳洲坚果种植项目、中华蜜蜂养殖项目、美丽乡村绿化建设项目、义务植树种苗费及管护费等的支出;

8.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41.84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个人补偿款和国有林管护费等的支出;

9.中央财政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45.3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劳务费、个人补偿费、培训费、防火道路维修费、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服务费等的支出;

10.2022年全省林草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和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34.73万元,主要用于种质资源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服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等的支出;

1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1.18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12.瑞丽市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专项经费10.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的支出;

13.瑞丽市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专项经费24.52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扑火队劳务费、意外伤害保险等的支出;

14.瑞丽市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4.4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15.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4.17万元,主要用于薇甘菊化学除治劳务费、昆虫诱捕器购置、差旅费等的支出;

16.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重点州市乡镇森林草原火情处理能力提升)33.84万元,主要用于瑞丽市乡镇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设备物资款等的支出;

17.林长制工作打造瑞丽市“一河两湖”示范点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一河两湖”示范点劳务费的支出;

18森林抚育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森林抚育第二阶段劳务费的支出;

19.瑞丽市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17.1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林业信息化建设OA费的支出;

20.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经费88.9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苗木培育劳务费、中心苗圃建设道路等的支出;

21.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专项经费36.0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的支出;

22.2023年租用税务局办公用房租金专项经费11.4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办公用房租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增加211.26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工作,各项目得以正常开展,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9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2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8.67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2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6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3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4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8.07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4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7%。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330.72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572.29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390.34万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327.71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45.38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4.10万元、2130226林区公共支出27.16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7.08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61.38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88.90万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6.0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79.3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42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73万元,决算为2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7万元,决算为28.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万元,决算为1.5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0%,完成年初预算的40.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97万元,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万元,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35万元,增长10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23万元,增长10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2万元,增长28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实施项目增加,野外作业增加;二是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8万元,比上年减少5.36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并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34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32万元,固定资产2,177.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05.5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9.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5.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6项,账面原值71.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数据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203300101111

 [附件1.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