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1755    作者: 日期: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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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我们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并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的划定,并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和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动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我们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以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8.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我们负责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对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加快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系;

16.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负责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制定瑞丽市林下种植、林地利用指导方案,为科学、合规、合法、有序发展香水柠檬、小粒咖啡等产业提供指导依据,处理好产业用地非林化问题,服务好产业进山入林各项工作。

二是结合水利水保要求,抓紧制定通道水保整改方案,重视水土保持整改工作,加快实施植被恢复,尽可能减轻对环境和水土保持的影响。同时通过年度义务植树、生态修复项目、国土绿化项目等把防火通道沿线打造为景观绿化路、苗木苗圃路。

三是担当作为,确保如期完成国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同时,深入排查非林化风险、违规使用林地等情况,全力推进完成好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任务。

四是管好用好防火道路,通过项目包装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委托管理、设置路长控制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管理好、使用好、发挥好防火通道多重效益。

五是把林长制作为践行生态文明的总抓手。充分利用好各种政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做好产业富民大文章,做大做强林草资源经济,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881,226.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31,266.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82,345.20元,下降3.56%,主要原因: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831,266.70元,其中:本年收入23,831,266.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31,266.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36,010.46元,下降3.00%,主要原因: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81,226.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831,266.7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5,045.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397.46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3,706,22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613.00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相关开支;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相关开支;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6,847.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847.5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4,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4,736.00元),主要用于保障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8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68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3,113.00元(其中:基本支583,11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0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30,9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0,93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1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19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10.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3,282,16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366.54元,项目支出1,501,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1.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158,9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58,95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2.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169,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69,600.00元),主要用于珍贵树种造林项目、森林抚育项目等支出;

13.213020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4.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628,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40.00元,项目支出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护林人员工资、临聘人员工资和临聘人员保险支出;

15.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湿地保护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16.213022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区公共支出)3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瑞丽市“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支出;

17.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682,08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682,085.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18.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24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248,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珍贵树种造林和管护项目、生态修复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9.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费的支出;

20.221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住房公积金)762,635.64元(其中:基本支出762,635.6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经济科目301(工资福利支出)9,511,320.16元(其中:基本支出9,511,320.16元,项目支出0.0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2,705,3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34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1,077,9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4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232,9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45.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2,351,3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36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6,847.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847.5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9,1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9,18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保险和行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支出;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0,9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0,93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8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879.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支出;

9)30113(住房公积金)762,635.64元(其中:基本支出762,635.6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8,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4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和农林水部门编外聘用人员保险的支出。

2.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7,655.54元(其中:基本支出613,725.54元,项目支出9,693,930.00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1,598,108.79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46.79元,项目支出1,467,26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的支出;

2)30202(印刷费)9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30205(水费)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的支出;

4)30206(电费)2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5)30207(邮电费)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主要用于单位的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6)30211(差旅费)618,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0.00元,项目支出562,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支出;

7)30213(维修(护)费)5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5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的支出;

8)30214(租赁费)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的支出;

9)30215(会议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等的支出;

10)30216(培训费)227,4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27,488.00元),主要用于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等的支出;

11)30217(公务接待费)37,6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00元,项目支出3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的支出;

12)30226(劳务费3,12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12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的支出;

13)30227(委托业务费)2,630,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630,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的支出;

14)30228(工会经费)213,025.54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25.5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的支出;

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417.21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7.21元,项目支出2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的支出;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00.00元,项目支出92,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支出和高黎贡山云南德宏段及边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预防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的支出;

1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6,6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0.00元,项目支出351,4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其他费用的支出。

3.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24,736.00元),具体为:

1)30305(生活补助)44,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4,736.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的支出;

2)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和森林蔬菜和澳洲坚果种植项目的支出;

4.经济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具体为:

30902(办公设备购置)30,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支出;

5.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3,857,5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857,555.00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371,5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71,564.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平安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补助等特定项目的支出;

2)31005(基础设施建设)3,485,991.00(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485,991.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云南德宏段及边境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预防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8,2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8,24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9,053.21元,较上年减少8,939.79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636.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批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1,417.21元,较上年减少8,939.79元,下降3.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417.21元,较上年减少8,939.79元,下降3.4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3,725.54元,较上年减少100,148.22元,下降14.03%,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造成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2,552,730.82元,其中,流动资产1,754,930.07元,固定资产20,777,159.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20,640.9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00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00,606.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870,590.7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203300100111

  [附件: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