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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我们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并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林的划定,并承担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和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瑞丽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动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我们拟订促进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以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审核;
(八)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生态扶贫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我们负责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十)指导瑞丽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对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加快职能转变。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系;
(十五)与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负责可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
2024年以来,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的安排,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深化宣传教育,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二)林草领域改革
2024年6月,下属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连人带编转隶到瑞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派驻林草局,受林草局委托执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市林草局负责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改革过程中,林草综合执法大队原有的4名工作人员,7个参公管理编制划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离分管副局长1名。
(三)森林防火
2024年防火期截至2024年5月31日全市共发生卫星热点30个,其中:国家卫星热点并处置2个,多源点28个;全市火点监测发现258个;出动人员处置火情4起,无森林火灾、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全市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相关会议288次,制定“三张清单、两书一函”制度。组建专业扑火队6支50人,各乡镇(街道)分别组建立义务扑火队共106支1581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全市森林防火扑火机具类物资储备共达2373273.00元以上,每个乡镇物资储备不低于50000.00元。规划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49条路线(含支线17条)共208.719公里,其中:新建37条167.378公里、改扩建12条41.341公里。项目总投资91505520.00元,其中:国债资金82297758.00元、地方配套9207762.00元(市级配套3202791.00元)。
(四)外来有害生物防治
重点加强红火蚁、薇甘菊和紫茎泽兰防治。建成使用1个国家中心测报点,包含5个远程视频监测设备,6个虫情测报灯,2个高空虫情探照灯,8个太阳能风吸式虫情测报灯。开展木材林产品调运检疫工作,全年签发《木材检疫证书》3031份,调运检疫木材林产品131573.39立方米(吨),检疫率100% 。完成2021—2024年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面积1.3203万亩,采集标本数据67份,收集调查照片100张,发现有害生物种类26种,其中虫害22种,毒害草4种。完成薇甘菊防治面积16000亩,红火蚁防治面积4900亩。
(五)林长制工作情况
全市共设林长79名,专管员198名,护林员162名,市级责任区6个,乡级责任区26个。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级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暨总林长会议等8次,森林草原防火调度现场会2次,专题研究推动林长制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绿美瑞丽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签发总林长令1份,制定印发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林长制督察方案。市级林长指示、批示件14份。一年来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巡查749人次(其中:市级62人次;乡级329人次;村级358人次)责任单位共开展巡林排查56次;各级林长巡林发现和解决问题356个。市级督察组开展督察5次,整改完成省森林防火明查暗访发现问题6个,州级林长巡林发现问题8个,林长制州级督察发现问题4个。上报市级总林长履职情况报告2份,发出工作提醒函7条。建立市级林长巡林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40条,完成39条,推进1条。全市积极开展林长制宣传工作,开展宣传活动127场次,发放各类林草法规宣传及德宏州林长制宣传手册等90090份。编制瑞丽市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落实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的新要求。瑞丽市林长制工作建立了“林长+检察长”“林长制+N”协作机制,整合热作所等科研院所、登山协会等社会团体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叠加效应,全面提升林草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后,由市林草局牵头建立全面推行林长制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与自然资源局建立林权合同备案和林权登记联办机制。2024年德宏州林长制责任考核指标共8项2.4分,目前完成8项,暂无扣分项。
(六)生态保护修复
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2024年制定《瑞丽市全民义务植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202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领义务植树基地管护面积1000余亩,完成义务植树33万株任务量。培育苗木200个品种共120万株(包含留圃苗木),为全市提供造林苗木共计24.2万株,检疫苗木53.25万株。2024年7月对姐勒水库380亩老化橡胶林采伐迹地实施更新改造,区域种植龙脑香、乌木、钝刀木、羯布罗香、交趾黄檀、印度紫檀、金丝楠等43个品种共3.5万株。在保障性苗圃建成10亩的森林蔬菜采穗圃。对全市249株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进行了现场排查,累计排查出18株古树名木对道路交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安全隐患。实施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中央财政拨付衔接资金590000.00元。
(七)植物园建设和林草产业发展
一是邀请西南林业大学专家团队对瑞丽植物园建设现场指导;聘请国家林草局西南调查规划院编制《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瑞丽植物园片区)生态旅游方案》;编制《瑞丽珍稀植物园河流道路桥梁维护清理实施方案》,对园区进行修缮提升。
二是郑勇奇专家工作站引进南酸枣、刀状黑黄檀新品种进行实验种植,植物新品种的筛选工作。与德宏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等六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三是审定通过《林下产业林菌林药示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发展林菌3种,林药8种。积极推进石斛产业发展,完成《德宏州林草局关于开展石斛产业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调查任务和ArcGIS矢量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是完成2000亩森林抚育任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中心苗圃103种珍稀乡土植物挂牌3000亩的林下产业种植任务、植物园珍稀濒危树种清理和移植工作、2025年种苗培育计划设计工作、瑞丽珍稀植物园(刀坝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12个功能区,原生植被调查、功能区定位、补植树种调查设计等工作。
(八)资源管理
林草要素保障。2024年1至12月上报审批7个永久用地项目,涉及使用林地面积2.4165公顷,企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63007.00元,项目总投资375200000.00元。2024年对畹町镇境内2个砂石场的非危治理工程,审批完成临时使用林地项目,涉及临时使用林地面积13.4239公顷。
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把控森林采伐总量,未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行政审批,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凭证采伐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力管理措施,森林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与发展。2024年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968份,批采蓄积17.92万立方米,出材量13.46万立方米,是近10年来最高的一年,采伐产值达94330000.00元。
森林督查。2024年下发疑似违法图斑三期,共计557个图斑、面积532.09公顷。其中:第一期(15个图斑、面积15.3638公顷)已完成上报并通过审核;第二期(80个图斑、面积151.0438公顷)已完成上报,省级返回53个图斑,现再次组织工作人员收集佐证材料;第三期(462个图斑、面积365.6824公顷)已完成现场核查、佐证材料收集工作,正组织材料准备上报。
风景名胜区管理。按照《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核实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17个点位开展现场核查、佐证材料收集等工作,未发现疑似违法图斑。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二批次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双月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涉及瑞丽市2个遥感监测点位及《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5-6)双月监测线索核查工作的函》的要求,涉及瑞丽市9个遥感监测点位,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工作人员对11个感监测点位到现场进行核实,已按要求上报,不存在整改的点位。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畹町烧炭、弄岛橡胶林地、畹町矿山等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已经完成现场核查,整改情况已上报。
野生动物保护。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监测救助工作。一是接到110野生动物救护转警和派出所、消防大队移交野生动物78起,及时开展救护94条、头、只。二是核定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案件25件,核定理赔金额90877.16元,均已理赔,结案率与兑付率均达100%。三是报送监测信息262条,主动预警监测样本采集418份。辖区内未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
(九)林草执法
全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林区巡逻查缉20余次,与森警、林草、辖区派出所联合巡逻查缉4场次,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5起,其中:涉走私木材案10起(柚木锯材61.48吨、花梨木锯材1.037立方米、檀香木1189.5千克、檀香木60袋),均为无主案件;野生动物案件5起,处罚5人,罚款62622.522元,没收甲片13.9克、犀牛角29.65克、象皮2089.4克、豪猪刺3克、赤麂角447.6克、野猪獠牙50克。涉案木材网上公开拍卖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4000.00元。协助乡镇林业站办理林地林木案6起。
2024年以来,第一批接受瑞丽、畹町海关移交涉案木材产品(酸枝木、黑酸枝木、奥氏黄檀)共计193.34吨,网上公开拍卖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20000.00元;第二批接收瑞丽、畹町海关涉案木材产品(酸枝木、奥氏黄檀)共计29.34吨,石斛、中草药共计(10.2吨),网上公开拍卖挽回经济损失795000.00元。
(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农林牧渔业产值201000000.00元,同比增长119%;争取增发国债项目资金91505460.00元,同比增长357%;完成义务植树33万株,同比增长3%,建设了1000余亩绿美瑞丽义务植树基地并划分了网格;固投目前纳统80800000.00元,年度预计完成91505460.00元,同比增长815%,超年度任务数177%。围绕植物园项目、林地立体复合型产业、生态修复项目、灾害防控项目、森林文旅项目五大板块谋划包装了6个项目415000000.00元。其中:瑞丽植物园建设项目200000000.00元。
林草系统综合产值年度目标任务318570000.00元,年度增速20%。实际完成林草系统综合产值3199400000.00元,去年同期完成2654810000.00元,同比增长20.51%,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其中:一产完成1590900000.00元,去年同期完成1296770000.00元,同比增长22.7%。二产完成550430000.00元,去年同期完成464930000.00元,同比增长18.4%。三产完成1058070000.00元,去年完成893110000.00元,同比增长18.5%。
(十一)抓好涉林重要工作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部门职责,重点抓好国家安全、平安瑞丽、深化改革、保密、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禁毒防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科学素质教育、老干部和工青妇儿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38115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81153.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18072.85元,下降3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18072.85元,下降30.80%;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和项目经费减少,所以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393043.37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1703.12元,占总支出的56.62%;项目支出9281340.25元,占总支出的43.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42706.85元,下降30.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93047.15元,下降9.65%;项目支出减少8249659.70元,下降47.06%;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施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11703.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30781.1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0922.00元,占基本支出的5.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1340.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及开展退休党组织活动相关支出。
2.2024年遗属补助专项经费37413.84元,主要用于发放5人遗属补助的支出。
3.2024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支出。
4.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疫源疫病监测经费)13239.65元,主要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支出。
5.(罚没款、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423942.4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
6.上年结转自有资金11890.00元,主要用于中心测报点监控设备维护等支出。
7.毛晓机动金安排(2024年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森林防火卡点执勤伙食支出。
8.2024年州级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49697.00元,主要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支出。
9. 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4370.90元,主要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支出。
10.2024年瑞丽市义务植树种苗及管护专项经费95354.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种苗及管护的支出。
11.2024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国家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森林抚育)3408782.00元,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等相关支出。
12.2019年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草原监测统计)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草原监测工作设备购置的支出。
13.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补贴)2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斛种质基地的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扩繁石斛种源等支出。
14.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5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管护费等支出;
15.2023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5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管护费等支出;
16.2024年瑞丽市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和资源调查项目专项经费83495.69元,主要用于开展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和资源调查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支出。
17. 2024年瑞丽市全面推行林长制补助经费112733.01元,主要用于开展林长制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支出。
18. 2024年瑞丽市野生动物救助和疫源疫病监测项目专项经费19689.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支出。
19.2024年瑞丽市平安林区创建专项经费18870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工作等相关支出。
20.瑞丽市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专项经费101530.00元,主要用各乡镇农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相关支出。
21.瑞丽市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专项经费746000.00元,主要用于专业扑火队人员劳务费、人身意外保险等支出。
22.瑞丽市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47147.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支出。
23.2024年瑞丽市珍贵树种造林项目专项经费 302000.00元,主要用于姐勒水库义务植树5个小班进行林地清理、地块清理、打塘、苗木运输等支出。
24.2024年瑞丽市森林蔬菜和澳洲坚果种植项目专项经费1666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畹町镇416.5亩澳洲坚果种植补助。
25.2024瑞丽市林业生态修复工作专项经费78424.14元,主要用于开展义务植树、生态修复工作等支出。
26.2024瑞丽市姐勒水库替代种植项目专项经费302270.00元,主要用于姐勒水库义务植树活动基地建设等支出。
27.2024年瑞丽市珍贵树种引种及培育项目专项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珍贵苗木引种培育项目的相关支出。
28.2024年瑞丽植物园项目规划建设专项经费83281.00元,主要用于开展瑞丽植物园项目规划建设项目相关支出。
29.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红火蚁防治的相关支出。
30.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新造林补助)451750.00元,主要于支付对农户的造林补助款。
31.政协提案林长制工作打造瑞丽市“一河两湖”示范点专项经费 200000.00元,主要用于瑞丽林草打造“一河两湖”示范节点相关支出。
32.瑞丽市边境小康村及城市绿化造林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瑞丽林草打造“一河两湖”示范节点相关支出。
33.薇甘菊除治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除治相关支出。
34.瑞丽市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电子政务OA信息费相关支出。
35.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经费59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苗圃道路硬化和种苗培育相关支出。
36.2024年森林火灾保险专项经费360180.70元,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火灾保险的相关支出。
37.2023年租用税务局办公用房租金专项经费114047.84元,主要用于支付租用税务局办公用房租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115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相比减少9518072.85元,下降30.80%,完成年初预算的84.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77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7%。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16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7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4219.3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8374.45元,2080801其死亡抚恤支出37413.84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79.3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纪实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952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9567.65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08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1452.4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427.4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7202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3239.65元,2110501森林管护3008782.00元,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4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经费。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17734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1%,完成年初预算的62.97%。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3175219.08元,2130204事业机构5512242.24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953750.00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467890.10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5000.00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19689.00元,2130226林区公共支出188702.00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88744.9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85929.14元,2130505生产发展590000.00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60180.7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经费。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4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7993.00元,决算为21198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214.54元,下降28.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357.00元,决算为203816.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14%,完成年初预算的7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36.00元,决算为81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6%,完成年初预算的21.72%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219.54元,下降2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95.00元,下降46.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995.00元,下降46.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7993.00元,支出决算为21198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214.54元,下降28.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357.00元,决算为20381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36.00元,决算为81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是车辆老化不能正常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219.54元,下降2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95.00元,下降46.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车辆老化不能正常使用;二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922.00元,比上年减少97830.00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并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2552730.82元,其中,流动资产1754930.07元,固定资产20777159.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20640.9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00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5151.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7项,账面原值1215361.7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89.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79.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33.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433.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203300101111
[附件:1.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51210042336098]
[附件:2.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210042336098]
[附件:3.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2025121004233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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