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

勐卯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强制类)

浏览量:1988    作者: 日期:2023/12/22

勐卯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强制类)

序号

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事项

执法依据

监督举报渠道方式

救济途径

备注

1

行政强制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1.窗口咨询或投诉:德宏州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电话号码:(0692)3038014,地址:德宏州瑞丽市人民路80号
2.纪检监察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电话号码:(0692)4129426,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
3.信函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通讯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邮政编码:678600;
4.网站: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https://www.rl.gov.cn/mmz/Web/index.do,电子邮箱:mmjdbsc@126.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强制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窗口咨询或投诉:德宏州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电话号码:(0692)3038014,地址:德宏州瑞丽市人民路80号
2.纪检监察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电话号码:(0692)4129426,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
3.信函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通讯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邮政编码:678600;
4.网站: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https://www.rl.gov.cn/mmz/Web/index.do,电子邮箱:mmjdbsc@126.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行政强制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窗口咨询或投诉:德宏州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电话号码:(0692)3038014,地址:德宏州瑞丽市人民路80号
2.纪检监察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电话号码:(0692)4129426,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
3.信函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通讯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邮政编码:678600;
4.网站: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https://www.rl.gov.cn/mmz/Web/index.do,电子邮箱:mmjdbsc@126.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行政强制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窗口咨询或投诉:德宏州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电话号码:(0692)3038014,地址:德宏州瑞丽市人民路80号
2.纪检监察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电话号码:(0692)4129426,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
3.信函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通讯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邮政编码:678600;
4.网站: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https://www.rl.gov.cn/mmz/Web/index.do,电子邮箱:mmjdbsc@126.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行政强制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1.窗口咨询或投诉:德宏州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窗口,电话号码:(0692)3038014,地址:德宏州瑞丽市人民路80号
2.纪检监察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电话号码:(0692)4129426,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
3.信函投诉:德宏州瑞丽市纪委监察局,通讯地址:德宏州瑞丽市建设路6号,邮政编码:678600;
4.网站: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https://www.rl.gov.cn/mmz/Web/index.do,电子邮箱:mmjdbsc@126.com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瑞丽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