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为发展经济,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芒腮村民小组经村民大会研究同意,将芒腮寨子北面靠近广体的荒山地一块出租给本村村民喊某,土地面积105亩,租赁年限50年,即2007年6月8日至2057年6月8日止,租金15.75万元,一次性付清。10月,喊某便将该块土地转租给杨某某,租金38.8万元,承包人杨某某用于种植橡胶。
2012年,因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拟征用该块土地后供景成集团开发。在前期开展土地面积测量时,实测面积178.26亩,芒腮村民小组认为,原先出租的土地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相差73.26亩,经双方商量多出的土地面积如何增加租金未果后,2012年6月5日,村民便邀约一起上山损毁杨某某的橡胶树850棵,推倒员工用房3栋12间,过程中村民将前来阻拦的杨某某和其兄弟2人打伤。杨某某要求芒腮村民小组赔偿被砍倒的橡胶树、员工用房及受伤人的医疗费用,这一要求被芒腮村民小组拒绝,从此,杨某某便开始长达十一年的维权上访之路。
2023年3月,市普法强基第一组工作人员在排查中了解到这一纠纷,深入到芒腮村民小组、杨某某家中了解情况,开展了分析研判,同时联合勐卯街道与相关部门多次对芒腮村民小组损毁杨某某资产赔偿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努力,芒腮村民小组已充分认识到错误,态度诚恳,表态要当面向杨某某赔礼道歉,同意杨某某提出的赔偿被砍倒的850棵橡胶树、员工房损失和支出的医疗费共计76.45万元,经调解芒腮村民代表赔付杨某某60万元。
经过十年,2023年5月31日下午4点,市普法强基第一组、勐卯街道在芒腮村民小组公房组织芒腮村民代表与杨某某再次进行调解,并指派省工作队员张国伟检察官及市法院王正东法官现场指导,经双方协商一致,芒腮村民小组与杨某某签署了赔偿协议,同意赔偿给杨某某损毁资产及医疗费赔偿金50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余款40万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杨某某对芒腮村的涉案人员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涉案人员从轻从宽处理,并免除刑事责任。
协议签订后,杨某某热泪盈眶,回想起这十一年的漫漫上访之路,充满了心酸与不甘,在今天终于得到了一个圆满的解决。并向在场的普法强基第一组及勐卯街道工作人员表达了由衷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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