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办、中心、所,各村(居)委会:
《瑞丽市勐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勐卯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瑞丽市勐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勐办发〔2022〕23号)废止。
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丽市勐卯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街道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分析当前灾情形势,立足“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实际,用“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的思想认知和工作态度,推动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德宏州地震应急预案》、《瑞丽市地震应急预案》等。
(四)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预防优先、平战结合,军地联动、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勐卯街道行政区域内各类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基本情况
(一)应急机构:街道机关、街道民兵应急排,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民兵排(班)。
(二)交通情况:勐卯街道单位、领导干部自有车辆,各村(居)自有交通工具,能满足抗震应急征调需要。
(三)通讯情况: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和广播、有线电视已覆盖全街道,街道抗震指挥部办公室设固定电话:0692-3038001、3038018(保持24小时畅通),各村(居)委会负责人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四)卫生情况:全街道有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7个。
(五)应急避险场所情况:勐卯街道机关设一个,各村(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设1-2个,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可设2-3个。
(六)应急队伍情况: 街道机关干部(117人),街道应急排(30人),各村(居)委会设民兵应急分队(普通民兵,共1752人)。
三、地震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指挥体系
指 挥 长:罗 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丁杨杨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工作组长:濮永超 党工委副书记
赵 青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工作队队长
管禹龙 党工委委员、综治维稳副书记
黄永城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市监察委
派出勐卯街道监察室主任
李彦徵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尹以爽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绍和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瞿祥运 办事处副主任
黄福青 办事处副主任
张万兵 勐卯边境派出所所长、街道办副主任(挂职)
赵庆德 姐勒边境派出所所长、街道办副主任 (挂职)
郭许辉 瑞宏派出所教导员
杨绍力 银河派出所所长、街道办副主任(挂职)
任刘谦 团结边境派出所所长、街道办副主任(挂职)
许 华 瑞丽市司法局勐卯司法所所长
成 员:杨加蓉 党政办公室主任
董玲艳 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军剑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姚承红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飞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丁 林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 燕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邢瑞芬 财政所所长
线保荣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 旭 武装部干事
吴远霞 勐卯镇卫生院院长
李 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刀晓伍 勐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岩 论 姐勒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岳麻扎 芒令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依 团 团结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坐 也 姐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世锁 勐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德明 姐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耀高 勐龙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江蓉 目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仕贵 麓川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成 卯相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洁平 瑞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四玖 友谊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全国 兴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设街道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杨杨同志兼任,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指挥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各工作组长工作。副主任由杨加蓉同志担任,负责收集各工作组长信息上报、汇总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灾情信息。
(二)地震应急工作职责
1.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地震应急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和落实。
2.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州、市政府确定的地震危险区及地震短期预测预报结论,制定和部署地震异常现象监测、地震灾害预防、震后救灾与重建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地震发展趋势,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通知各村(居)委会,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安排群众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确定救灾范围和规模,适时宣布本街道进入震后应急期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需延长应急期时,报请市总指挥部批准后,通知全街道。
5.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宣布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街道报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立即进入抗震救灾现场指挥状态,按市总指挥部的指示,及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研究制订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6.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各村(居)委会迅速开展自救工作,组织灾情调查人员立即奔赴灾区开展各项灾情调查,并尽快向市总指挥部报告震情动态、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请示抗震救灾的紧急问题,同时发布和落实各类稳定社会保障措施。
三、响应机制
(一)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初判指标:街道辖区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初判指标:街道辖区内发生6.0~6.9级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 5.5~5.9 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初判指标:街道辖区内发生5.0~5.9级地震,或者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初判指标:街道辖区内发生4.0~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二)地震灾害分级响应
街道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分别启动地震应急I级、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由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喜件时,启动地震应急V级响应,由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街道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配合国家、省、州、市做好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地震应急准备
(一)队伍能力建设
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街道武装部要发挥基层民兵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二)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
勐卯街道充分利用街道辖区内广场、医院、学校、村民小组公房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在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
(三)宣传、培训与演练
街道党建办负责配合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公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党群服务中心督促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各村(居)委会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村(居)民参与地震避险演练活动,确保每户知晓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及居住区紧急避险点。
五、地震应急响应
(一)灾情快速获取与评估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灾情变化及时进行续报。
(二)启动响应
1.地震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启动,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时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听从市人民政府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快速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待上级工作组到达灾区后,在国家、省、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启动III级响应时,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听从市人民政府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快速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与市指挥部密切协作,协调统一,有效降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待州级工作组到达后,在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启动Ⅳ级响应。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听从市人民政府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快速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市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快速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地震应急处置
(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上级指挥机构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迅速、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一般地震应急处置
街道迅速了解灾情并及时上报;组织发动灾区干部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实行交通管制保障灾区交通畅通,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省、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三)主要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收集、汇总与报送。综合协调和新闻宣传组评估救灾需求,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震后初期(震后3天内),信息应随时上报,后续信息可在得到基本确认后再及时上报。对于人员压埋、受困等涉及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粮食短缺、药品匮乏等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应立即上报。
2.人员搜救。抢险救援组织街道干部队伍、村(居)委会民兵救援力量、村小组村干和各专业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灾区,开展人员搜救工作。
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迅速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队伍,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开展灾后卫生防疫与心理援助工作。
4.受灾群众安置。群众生活保障组按照“六有”要求,组织制定、实施受灾群众的安置与救助方案,协助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调配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品,接收和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
5.次生灾害防范。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开展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排查核查工作,查明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开展应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和排危外置等有关工作。
做好灾区排危除险、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加强河、湖、水库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
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6.交通运输。综合保障组迅速查明交通中断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开辟抗震救灾绿色通道,修复被毁损的公路等设施,保障救灾队伍和车辆通行,协调组织应急救援运力,确保救援队伍、物资及时运达和受灾群众转移的运输需求
7.治安维护。公共安全组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受灾群众安置点、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点目标的警戒和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总结
地震应急结束后,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抗震救灾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七、震后72小时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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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行 动 |
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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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十分钟内 |
避震、疏散 |
脱离危险,各工作组人员到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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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半小时 |
召开紧急部署会议,边部署边行动。党委坐镇,政府分头指挥 |
排险、救人、调查灾情上报,了解上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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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小时 |
继续开展救援;开设指挥部;启动避难场所,开辟救灾通道;维稳;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组织紧急物资调运。 |
救人、排险、上报灾情 安抚群众,重点目标警戒,分析了解紧急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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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小时 |
组织重伤人员转移治疗,了解重要救援、救助目标的具体情况,为专业救援队的救援工作提供相关支援。 |
组织工作组,开展进村到户的救助,灾区危险源、次生灾害排查,组织,相关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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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6小时 |
召开抗震救灾会议,汇集情况,调整部署,继续组织救援、抢险 |
组织选定领导视察慰问点,准备灾情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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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8小时 |
根据上级部门指挥的要求,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汇报会,落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加强与专业救援队的联络。 |
配合上级指挥工作,全力组织力量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力量对支援力量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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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12小时 |
组织部门对罹难人员进行鉴别登记、掩埋,开展防疫,加强灾区社会的维稳。 |
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根据灾情,调整应急救援和抗震救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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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24小时 |
加强重症伤员的转移,进一步核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合理开展救灾物资的调运、配置 |
慰问伤员和重灾群众。动员受灾群众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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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48小时 |
开展对各救援队的慰问,与地震部门共同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追踪救援、排险工作情况。 |
深入重灾区查看抗震救灾情况,全面部署恢复基础设施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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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72小时 |
全面组织开展对应急救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加强防疫工作。拟定救援工作结束计划。 |
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全面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救援工作结束的社会维稳。 |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三年,期间因人事变动或工作变动,由新人员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本预案由街道办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勐卯街道办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 勐卯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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