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

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2025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浏览量:2295    作者: 日期:2025/3/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度过一个温暖幸福的春节,让受灾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救助、灾民自救”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帮困难群众之所需,解困难群众之所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做好冬春期间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保重点、科学合理救助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救助、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涉及的村委会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街道受灾困难群众实施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救助。根据省、州、市的要求,全街道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必须于2025年1月27日前发放(兑付)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四、款物分配

(一)救助资金。根据《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综〔2025〕1号)、《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综〔2025〕2号),下达勐卯街道办事处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5.6836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按照2024年上报的冬春需救助情况按因素法测算进行下达(全街道需救助人数 630人,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1),资金兑付按照瑞丽“一卡通”市级联席办相关要求在“一卡通”管理平台上进行发放。

(二)救助物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粮物发〔2019〕2号)文件,下拨我街道冬春救助物资棉被30床、救灾衣服35套,按照各村委会上报的冬春需救助户数和上级下拨的冬春救助物资数量,按照上报的需救助户数(149户)进行测算分配(具体物资分配详见附件1-2,物资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救助对象

优先做好本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兼顾咏罕村委会、姐东村委会、芒令村委会按照上报的冬春需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救助对象详见附件10,原则上人数不得增减,按照省州要求救助对象死亡的不再进行救助)。

六、救助标准

涉及的村委会应区分救助对象受灾人口数、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根据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救助标准分为二类:一类281元每人;二类346元每人;三类321元每人),结合上级下拨的救灾资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辖区受灾人员冬春救助的实施标准。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预留截留救助资金,不得以慰问形式发放不得普惠性发放。

七、救助程序和工作进度

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冬春救助公开作为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三榜公示”的程序开展工作,即:一榜公示,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对申请农户进行调查核实后,经民主评议会评议后对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符合救助条件上报街道;二榜公示,由街道根据村委会(社区)上报申请名册进行进一步审核后,将审核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要尽快组织人员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救助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涉及的村委会在本方案下发1日内制定和印发本辖区的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受灾人员冬春救助的实施标准,特别是救助物资的实施标准,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

涉及的村委会领导和村民小组队干,在1日内组织救助对象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救助工作

涉及的村委会1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村委会的领导干部参与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并指导做好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将民主评议情况在本村委会公示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完成后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涉及的委会上报的申请名单和有关情况进行逐家逐户核实,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1日内完成审核,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上报并进行公示,建立冬春生活救助台账于1月22日前报街道办;同时将以下档案资料一并上报:1.《瑞丽市2024-2025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3 不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2.《瑞丽市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4不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3.救助款物相关台账:冬春生活救助民主评议记录和照片(附件5不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村委会冬春生活救助公示档案及照片(附件6不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户口本主页和户主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4.款物发放完毕后填写《瑞丽市2024-2025年度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物资)发放情况反馈表》(附件9 本人签字按手印);5.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兑付)必须通过户主的一卡通”(社保卡方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户主没有一卡通”(社保卡的请涉及的村委会通知本人尽快办理。

冬春救助绩效评估涉及的村委会按照《应急管理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冬春救助的相关规定,对本辖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8),并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报市街道办。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实际救助户数和人数(及占受灾人员的比例),实际救助标准,实际救助效果,存在的问题,相关做法、经验和建议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24-2025年度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担任组长,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的村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具体抓好政策宣传、信息报送和指导督促等工作。涉及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街道纪委、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监督力度,对资金分配和发放等各环节开展督促检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街道纪委、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组成督查组对涉及的村委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无法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厉追责

九、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口粮、衣被等救助,不得用于其他临时救助、慰问支出、挪作他用,重点使用,要坚决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虚报冒领、私分救灾资金和物资、优亲厚友、平均分配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死亡人员领取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凡是挪用、贪污、挤占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涉及的村委会按照相关表格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特别是在填写日期时要符合逻辑,按照统一的表格进行填写,不得擅自删减相关表格格式,避免汇总数据时不统一

救助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程序,救灾款物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村委会监督主任切实做好监督

涉及的村委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及公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凡涉及冬春救助的信访一律由有村委会负责解决

)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资金应直达受灾群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占用、挪用,若不能直达受灾群众,将按程序及时缴回中央财政。同时按照此次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涉及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工作的推进3天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涉及的村委会在本方案下发后1日内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1

勐卯街道2024-2025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方

单位

资金分配下达方案(单位:元)

上报需救助人口(不得增减)(单位:人)

救助标准(单位:人/元)

备注

芒令村委会

620

2

人均不低于150元

 

姐东村委会

52632

229

咏罕村委会

103584

399

勐卯街道合计

156836

630


 

附件1-2

勐卯街道2024-2025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物资分配

单位

需救助户数

棉被(床)

救灾衣服(套)

姐东村委会

35

0

35

咏罕村委会

30

30

0

勐卯街道合计

65

30

35

  政策解读:瑞丽市勐卯街道2024 - 2025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