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直各办、中心、站、所:
《勐秀乡值班管理制度(修订)》经2021年1月22日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勐秀乡人民政府关于值班管理制度》(勐政发〔2018〕56号)不再执行。
勐秀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勐秀乡值班管理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乡值班管理工作,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提高全乡值班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瑞丽市值班工作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勐秀实际,决定修订勐秀乡值班管理制度。
一、组织实施
明确党委专职副书记为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作为管理本单位值班工作的机构,统筹协调值班工作。值班工作由在乡机关办公的领导干部承担,非在编人员不安排值班,工作不满3个月或未经培训的新调入人员不安排值班。
值班时间为当天早上8:30至次日早上8:30。特殊时期,如防火、防汛等工作以及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等值班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二、值班保障
关心关爱一线值班人员,创造和改善值班条件。设置值班室,配备值班所需的电话、电脑、桌椅、板凳等办公设备。解决好值班人员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安排好在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节后补休。
三、三级带班值班制度
建立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员三级带班值班制度,实行轮班制,党政主要领导轮流担任带班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领导,机关干部轮流任值班员。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当日值班领导和值班员是具体责任人。
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辖区范围,保持个人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保持24小时个人和值班电话畅通,不得漏接电话。值班员按要求完成交班后,值班结束。
四、值班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
1.关注社会动态和气象、环境等重要信息,掌握本单位重大活动进展情况。
2.熟悉资源调度和综合协调的程序。检查督导值班员认真履职。审核各类值班信息,妥善处理值班员报告事宜。
3.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视情况向上级领导和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4.及时搜集、掌握值班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值班检查,准确报告本单位重大活动和重要紧急情况。
5.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掌握本单位重大活动具体情况,清楚带班领导、值班领导所在位置,确保与其通讯联络畅通。
2.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妥善处理接报事宜;按程序收发各类文件、传真、信函等,并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要素准确、事项齐全。
3.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接收到的重要紧急情况,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信息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情况紧急时可边报告、边核实;根据领导指示,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
4.接受上级值班检查,主动报告当日值班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向值班领导进行汇报。熟记市委、市政府系统常用值班电话,认真完成对各村的值班工作检查。
5.认真做好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比较明确、熟悉的事项可直接答复,不熟悉或重要问题无法直接答复的,要及时转交相关业务人员。
6.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相关要求
(一)值班业务要熟。值班员要做到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恪尽职守、团结协作。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沟通协调能力,要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知值班工作流程,能够熟练使用值班设备。不得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
(二)排班安排要报。党政办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告知值班领导干部。要及时报送值班表至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节假日提前3天上报,工作日外值班表在本月最后一周内上报,特殊敏感时期按上级通知要求进行报备。
(三)值班纪律要严。值班领导干部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向无关人员传递值班工作信息,严禁为不明身份人员提供内部信息。
(四)值班岗位要守。值班领导干部值班期间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随意外出闲逛、饮酒、玩游戏、打牌赌博及做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事宜。认真做好值班室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器电源。值班期间值班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需上报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同意后,协调相应人员替岗值班。
(五)值班记录要细。做好《勐秀乡值班交班登记本》记录,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值班期间没有解决完成的问题,要及时交接给相关责任人,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六)信息报送要快。值班期间若发生紧急事件,值班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业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事发时间、地点、事件、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是否会发生次生灾害等情况。根据领导指示,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30分钟内向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对上级部门或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核报的信息,要迅速核实,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不得超过1小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重要紧急情况信息的批示,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反馈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处置难度较大的突发事件,要跟踪报送动态情况,及时回应关切。
六、责任追究
乡纪委要加强值班抽查,凡是不认真遵守执行、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在状态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乡纪委作出相应处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并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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