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秀乡

勐秀乡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浏览量:3364    作者: 日期:2023/8/23

为切实加强我乡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管理和使用,根据《德宏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瑞丽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机要通信和应用急用车使用范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乡对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如下规定。

一、使用范围

在勐秀乡行政区域内及根据公务需要到市区处理机要通信、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事故等均可使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辆。在勐秀乡行政区域内8公里行程以外范围办理公务(除广卡、龙家寨、勐景山、勐汉山、雷门山、勐秀村高丽山、雷寨山、小街山、新寨山、合心山、户瓦山、邦达山、娃节山,俄奎山),原则可以使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辆。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与工作无关事宜的,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车补的事业单位人员下乡开展工作不受范围限制。

二、使用报备程序

(一)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使用坚持“谁用车、谁管理、谁负责”和按照“先报备、再用车”的程序办理,事由或交办事项要登记清楚,必须征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一律按照公车私用处理。使用车辆人员必须是勐秀乡领导干部职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合法人员。

(二)公车钥匙不得随意取用,原则上在确定出行任务、提交任务审批通过并派车后才可拿钥匙(公车审批实行AB角:何宽容、杨双蕾),公务出行结束后必须第一时间将钥匙归还党政办。如临时有其他任务导致公车出行取消的,务必第一时间归还车钥匙,同时通知公车管理人员撤销任务。

出车前要登记清楚车辆行驶前的公里数,归还车辆时要登记清楚行驶后的公里数。使用前如发现车辆登记的公里实际数与记录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公车管理处报告。

)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是否有损坏的情况,发车后注意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发动机声音是否有异常,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问题的,坚决不能使用,并及时向党政办报告。原则上不得驾驶故障车辆开展工作

)用车人还车时,油量行驶公里数不得低于60公里(1格油),如低于60公里的,必须加满油后归还在公务出行APP上登记加油并上传小票照片。如发现一次不加油情况的,当年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每次扣10分。

三、使用过程规定

驾驶公车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稳行车,遇到转弯、雨天、大雾、青苔、坑洼、泥泞、碎石等情况要减速慢行。

(二)出车期间还车时车辆停放要规范、安全,还车统一停放到乡大院范围内,车窗、车门、车灯须关锁好。如因车辆随意停放或门窗不锁车灯不关而发生车辆被盗、零配件被盗、车内财物被盗、车辆下雨进水受损电瓶放干等情况,由驾驶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及维修、更换电瓶费用

)交车时,车内随身物品、水瓶、纸张等务必自行带走清理,车内不得摆放除行驶证、加油卡以外的任何物品,乡党政办对车辆卫生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一经发现在车上留下垃圾的将进行通报处理。未经主要领导同意,车辆严禁停放在外。

)使用公车不得饮酒,如饮酒后造成的损失均由使用人承担。

使用公车过程中不可将公车停放在休闲娱乐区域及风景区、居民小区等敏感区域。

四、公车管护规定

(一)驾驶人员要安全、文明驾驶车辆珍爱生命、爱护国家资产发生交通(肇事)事故,有人员受伤及时拨打120驾驶人要及时报警与保险公司中国人财保险95518或4115518联系,通知乡政府何宽容。交通事故按相应责任划分进行解决,根据交警部门鉴定结果处理(责任在驾驶员,保险公司赔付后,则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不在驾驶员的,保险公司赔付后,由单位承担剩余费用)单位原则上不与事故(肇事)方进行私自解决。保险公司到现场处理后联系定点修理厂送修(目前我定点修车厂瑞丽平安修理厂联系135****6141李师同时通知乡政府王刚),确保公车第一时间进行维修

)驾驶过程要注意观察仪表盘故障灯,如发现故障灯亮要立即送修,如因未及时送修出现机油烧干,水烧干等需重大修理情况的,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额修理费。

)驾驶人员处理公务被交通处罚的,罚款单由个人承担,扣分用本人驾驶证扣减,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可暴力驾驶公车,遇到石块、坑洼要减速避让,如因不规范驾驶、不爱护公车导致公车故障的,由驾驶员承担维修费用。

)星期五使用公车,在工作时间任务结束后须自行联系保安洗车,将车辆停放到乡政府公租房前洗车处或垃圾中转站。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