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项目
(二)项目地址:瑞丽市弄岛镇
(三)项目估算:乡道及村道养护里程为37.741公里,项目总预算12.79万元。
二、立项依据
《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发〔2019〕67号)。
三、实施主体
主管部门:瑞丽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单位:瑞丽市弄岛镇交通运输管理所
四、实施方案
(一)项目可行性
1、全面推行“路长制”。制定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路长制”制度,每条农村公路有一名路长,一名路政管理员,一名护路员(或养护单位),护路员的报酬从养护经费列支。每条路的路长、路政管理员、护路员及其联系方式要在路口挂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公路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和小修,大中修及专项养护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实施,养护经费坚持钱随事走。
2、推行法约结合,加强公路保护和管理。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侵占、破坏、损毁公路路产的行为。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应急通行的前提下,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防止超限超载运输对路基路面造成损坏。二是实行家门口(单位门口)、林地、田地旁农村公路卫生、日常养护、绿化“三包”制。三是对辖区厂矿、砂石料厂等企业的重型运输车辆,必须从农村公路上行驶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中介评估,根据其行驶造成的损失,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共同与企业签订运输赔补偿协议书,根据运输量收取赔补偿费,赔补偿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因其受损农村公路的修复和维护。
3、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公路管理养护和“路长制”相关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员要定期开展公路巡查,排查处置公路隐患,督促公路养护单位(个人)落实养护职责,加强公路养护,依法加强路产路权管理保护,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类侵占、破坏、损毁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对拒不停止侵害或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要及时报请路长协调解决,或者上报市级执法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4、多渠道筹措养护资金,保障公路养护经费投入。采取“上级补助一点、市级财政配套一点、镇里整合一点、受益企业帮助一点、社会人士赞助一点、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一点”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投入公路养护。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9〕77号)精神,充分发挥镇、村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更好的发挥综合交通的基础性作用。
(三)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财政预算安排的方式实施。
(四)预期成果
1.乡道好路率: 80 %,完成优良里程 14.24 公里。
2.村道好路率:73.5 %,完成优良里程 14.66 公里。
3.及时排除列养公路安全隐患,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五、实施周期
2020年
六、本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预算安排为12.79万元。
七、绩效目标和指标
以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协调有序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建设畅、安、舒、美的交通运输环境为主要目标。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3号 联系电话:0692-30374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20001
地址:瑞丽市弄岛镇主大街1号 邮编:67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