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弄岛镇

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1132    作者: 日期:2025/9/8

当前,弄岛镇秋收工作正在进行,秸秆禁烧工作到了关键时刻。为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防止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经弄岛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严禁农户及香蕉老板在农田、路边露天焚烧垃圾、农作物秸秆、香蕉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全面禁烧。全镇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香蕉叶以及树枝落叶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燃物。

二、鼓励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为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人大主席及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消防中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村委会为成员的督查小组。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加强禁烧管理开展常态化的群众性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巡查整治监督力度,坚决制止秸秆禁烧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监督。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五、严格依法查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处罚;对重点区域(加油站)秸秆焚烧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就高从重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环保举报电话:0692-3037421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瑞丽市弄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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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弄岛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