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
河流是滋养城市发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宝贵生态资源。清澈畅通的河道、整洁优美的岸线,事关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和防汛安全大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州“整体形象展新”暨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现向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争当河道治理“先锋队”
各级党组织要把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作为落实“以水定城”要求、建设美丽新德宏的具体行动,纳入党建工作重点,专题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统筹力量推进。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州整治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决策上来。广大党员要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以“我是党员我先上”的政治担当,凝聚“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治合力,筑牢组织根基、提供坚强保障。
二、筑牢思想防线,争当共治共享“践行者”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河湖保护法律法规,自觉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坚决杜绝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做到“四不”:
1.不乱占。不在河道、沟渠、水库管理范围内围垦造地、占用河滩、圈占水域,不擅自改变河湖原有地貌和行洪断面。
2.不乱采。绝不参与、默许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塘等破坏河床、损毁护岸堤防的行为。
3.不乱堆。不在河岸、滩地、沟渠沿岸堆放建筑废料、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杂物,不向河道内倾倒污水、丢弃废弃物。
4.不乱建。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搭建房屋、棚屋、围栏等违章建筑物,不擅自修建临河障碍物、养殖设施。
三、主动担当作为,争当集中攻坚“主力军”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污染源排查、综合整治、长效管护三大重点任务,以6月主题党日集中行动为契机,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常态化组织党员参与河道治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四下基层”,做好四个“带头”。
1.带头开展清河清漂。及时清理责任河段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白色污染、枯枝杂草,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岸线面貌。
2.带头开展污染源排查。配合开展排污口排查、管网普查,重点排查污水直排、管网破损、雨污混流、垃圾乱倒等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推动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3.带头参与清淤疏浚与岸线整治。参与河道清淤、沟渠疏通,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规占岸等“四乱”问题,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岸线完整。
4.带头推进截污治污。主动宣传、配合推进直排口截污纳管、老旧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助力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四、严守纪律规矩,争当依法护河“监督员”
全体党员要主动扛起河湖监督责任,主动认领巡河职责,担任党员巡河员、河段监督员,常态化巡查重点区域,主动配合联合执法工作,对违法排污、破坏河道岸线等行为敢于较真、坚决抵制,全力维护“零容忍”的监管态势。日常出行、沿河休闲时,主动留意辖区河道、沟渠、水库动态,主动劝阻身边破坏河湖环境、违反河湖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若发现临河违建、沿岸乱堆、水域侵占、污水直排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共同构建全域覆盖、全员参与的监督网络,让河湖“四乱”问题无处藏身、动态清零。
河道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坚定的信念、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积极投身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用党员先锋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业、和谐美丽的新德宏贡献坚强党建力量!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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