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3300000
瑞丽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瑞丽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3
瑞丽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精准规划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实施项目;负责对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2、承担扶贫开发(易地扶贫)项目管理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市有关易地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众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易地扶贫开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对外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3、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管理及扶贫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好扶贫系统及各乡镇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工作。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四到县”切块资金年度计划、分配方案的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与财政、金融等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组织选报和评估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5、承办瑞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瑞丽市扶贫办设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易地扶贫和项目管理股、社会扶贫股和财务统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最大化改善贫困乡镇、村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抓实抓严巡视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全市脱贫攻坚成效。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硬任务。一是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之前,巡视整改问题全部清零”的要求,进一步对照省委《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项梳理、逐条核查、逐个销号,确保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二是举一反三,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整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并抓好销号,确保不留死角。三是各行业部门要积极对接,相互认账“补台”,并在本系统内举一反三查漏洞、补短板、建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四是绝不能弄虚作假。五是对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巡视巡察、民主监督,省、州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等指出的问题,逐类逐项逐条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并认真分析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从制度和政策入手加以解决,确保国家级脱贫攻坚普查前全部销号“清零”。
(三)严格退出标准,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全方位统筹推进建档立卡动态调整、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数据信息系统完善,确保建档立卡数据准确、完整、及时、真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驻村工作队员要切实担起责任,继续抓好相关工作。要准确把握“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严格执行贫困退出程序和标准,严把退出质量关,既不能变相降低退出标准,坚决防止算账脱贫、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指标脱贫,也不能盲目攀比、擅自拔高标准,把贫困退出“达标赛”变成“锦标赛”。贫困退出一定要实事求是,对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达到脱贫标准的,按照程序退出,做到“应退尽退”;对于达不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农户,要“应纳尽纳”。对于因病、因灾和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再次陷入经济困难的脱贫户,作为返贫户处理,并予以及时帮扶。对于帮扶不实、帮扶措施不到位、脱贫成效差的脱贫户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巩固提升,杜绝简单纳入返贫户处理。
(四)防止松懈滑坡,确保脱贫出列乡(村)始终保持攻坚势头和工作力度。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脱贫出列乡(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防止工作松懈滑坡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频道不换、靶心不变、力度不减,持续保持攻坚劲头和工作力度,做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回,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扫尾”工作,推动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向剩余贫困人口聚焦,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及时对账销号,确保2020年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清零。加强对脱贫户的后续帮扶,攻坚期内始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工作重点,对于产业支撑不足、就业不够充分的不稳定脱贫户,要继续给予重点帮扶。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市发改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加大后续扶持工作力度,增强扶贫项目可持续性,确保解决一个巩固一个,让贫困群众持续受益,确保贫困人口稳得住、能脱贫。再次全面筛查“两不愁三保障”还有没有短板和缺项,全面筛查脱贫结果是否经得起检验,绝不能有水分、交假账。市扶贫办要部署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加大跟踪监测和暗访力度,对存在松劲懈怠的,通过常态化约谈等多种方式及时提醒纠正。
(五)巩固脱贫成果,着力增强贫困乡镇(村)和贫困群众的自身发展能力。要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等进行监测预警,加强返贫监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提供帮扶,切实解决好返贫问题。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确保可持续脱贫。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通过加强社会综合保障,提供兜底保障。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继续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性支持力度,保持政策一段时间稳定不变,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促进逐步致富。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各项工作在瑞丽试点,把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优先支持贫困退出村和脱贫人口,持续推动贫困群众生活改善。要加强教育引导,完善相关政策,改变帮扶方式,形成有劳有得、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以后,相对贫困问题将长期存在。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有关要求,及早研究我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方法路径和工作举措。
(六)坚持从严从实,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围绕“三落实”开展大排查,重点查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围绕“三精准”开展大排查,做到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要围绕“三保障”开展大排查,重点查是否坚持脱贫标准,既不拔高、扩大范围,也不降低、影响成色,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市教体局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两率”上进一步下功夫,严查漏报率,严格执行“四步法”,建立倒逼机制,确保有效消除辍学“存量,”坚决遏制辍学增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易地组要统筹盯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户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建档立卡户住房等级、面积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账实相符”,加大农村危房清零监测,着力解决改造质量不高的问题。市卫健局、市医保局要及时对建档立卡重慢病人员进行系统入库建档,采取有力救助措施,逐人逐户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市水利局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全面排查,解决好饮水安全和保障问题。
(七)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持续加强对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的关心关爱,坚持“在扶贫一线锤炼、考验、重用干部”及“厚爱和严管相结合”的原则,把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大显身手。建立脱贫攻坚一线优秀干部信息库。把培训作为关心关爱扶贫一线干部的有效抓手,通过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升扶贫一线干部的工作能力。关心扶贫一线干部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基层扶贫干部体检,对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对患有慢性病的扶贫干部要持续关注,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为驻村帮扶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加强对基层扶贫干部的组织关怀和思想引导,所在单位领导要经常性与基层扶贫干部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让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有自豪感、获得感、幸福感,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积极向上的姿态投入到脱贫攻坚战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2.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03.71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21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是因为增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85.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2.22万元,上年结转203.7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93万元(本级财力1475.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是因为增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5.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8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增加;二是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3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8.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大部分项目均已实施。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类)-05(款)”支出15.47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2018年财政承担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208(类)-99(款)”支出0.19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11(款)” 支出13.4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类)-05(款)” 支出3545.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在职公用经费的支出、扶贫开发项目和脱贫指挥部工作经费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10.98万元,主要反映配套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5.93万元,项目支出339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瑞丽市扶贫办无此项资金支出。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瑞丽市扶贫办无此项资金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瑞丽市扶贫办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瑞丽市扶贫办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扶贫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瑞丽市扶贫办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瑞丽市扶贫办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在2020年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丽市扶贫办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3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32.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因车辆故障多,用于下乡安全隐患大,多是租用政府平台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脱贫监测户全部得到巩固提升,边缘户全部得到有效帮扶,防止出现漏评和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全面排查整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加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建设;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瑞丽市扶贫办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比2018年末结余结转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快报数)
一、瑞丽市扶贫办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816.69万元,较2018年减少2371.47万元,减少25.81 %。
二、瑞丽市扶贫办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为6776.1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9.41%。较2018年减少2360.97万元。
三、瑞丽市扶贫办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40.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59%。较2018年45.72万元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计提折旧。其中:房屋构建物为0万元,面积为0平方米;汽车为14.49万元,数量为1辆。
[附件:扶贫办预算表20200310]
瑞丽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3102005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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